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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的老张是某省机关某科室一名调研员。老张每天9点准时打卡,然而上班后,第一件

57岁的老张是某省机关某科室一名调研员。老张每天9点准时打卡,然而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先拿起桌上的茶杯仔细清洗、慢悠悠的给自己泡上一壶浓茶。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别人都在工作,而老张却又玩起手机,刷刷新闻、看看视频,时不时地对热点时政“指点江山”。

到了11点,别人还在工作,老张已经起身离岗下楼,接下来整个下午也都不见了身影!

老张的同事们也对老张的做法,早已经习以为常,没人深究、没人制止,哪怕是平日里最计较工作量分配的同事,也选择沉默。

大家似乎都觉得,老张临近退休了,就该这么 “逍遥”。

后来科室来了一名年轻的主任,看不惯老张的做法,在一次周例会上,说,“咱们科室的老同志经验丰富,平时如果手头没事,也可以多带带新人,把咱们部门的优良传统传下去。”并将目光转向老张。

言外之意在明显不过,希望老张收敛收敛。

怎料,此后,老张依旧我行我素!

事实上,像老张这样的“逍遥干部”,在并非个例。

像老张这样,身为公职人员在岗不工作,擅自脱岗的行为也绝非简单的“职场小事”。

公职人员在岗履职是法定职责,长期脱岗、拒不承担本职工作,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懒政行为。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9条规定,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撤职;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开除。

同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也明确,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消极履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按理说,管理者面对老张这样的人员,完全可以依法办事。

不过,现实是,像老张这类“逍遥干部”临近退休的老员工,在单位扎根多年、资历深、人脉广,部分还有特殊背景。

单位领导,尤其是年轻的领导面对这种情况,顾虑人情世故,往往都会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选择妥协包容。

久而久之的陷入不敢管、不好管、不愿管的治理困境!

而工作就在那搁着,你不干我就要干,躺平的人安然度日、踏实实干的人却要负重前行,长此以往,踏实干事的人慢慢也只会寒了心、泄了劲!

单位内部也会慢慢滋生“多干多吃亏、少干多获利、不干最自在”的扭曲价值观。

而说到底,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企业,队伍建设的核心,都是树立干事创业的正向引导。唯有筑牢制度底线、严明纪律规矩、细化考核标准,才能彻底铲除“逍遥干部”生存土壤,进而盘活队伍活力,持续夯实基层治理效能。

据悉,近年来,诸如四川等地,纷纷落地通过细化岗位责任书、优化考核激励体系等举措,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亮剑!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值得点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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