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女所长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也敲响了警钟
2026年6月18日,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陈佳鑫在处置跳楼轻生警情时,为营救群众不幸牺牲,年仅30岁。7月25日,包头市委追授她“包头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陈佳鑫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是对于她舍己救人的肯定与褒奖,诠释了陈佳鑫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忠诚。可是看一看那天的情形又会让人们充满遗憾。
6月18日下午,陈佳鑫所在派出所接到报案,一名群众要跳楼轻生。接到报警后,陈佳鑫带队赶赴现场,当事人站在楼顶天台,身体晃动随时坠落。陈佳鑫临危不惧,从窗户跃向当事人所在平台施救时发生意外,不幸牺牲,轻生群众成功获救。
在赞叹陈佳鑫为了群众的生命安全舍生忘死的同时,也对于陈佳鑫失去年轻的生命感到由衷的惋惜。特别是为了挽救一名轻生者而让党培养多年的青年民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当前,人民警察成为了万金油,有事找警察,不管警察有没有能力,具备不具备管事的条件,有事找警察的口号,把社会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的事情的负担都责无旁贷的强加给警察。
陈佳鑫营救轻生群众献出年轻的宝贵生命再一次敲响警钟,警察也是血肉之躯,不能无条件让警察接受任何的任务,以减少不必要的牺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