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男子急着赚钱,盲目相信高薪的网约车拉人工作,对方声称“月薪保底8000元包派单及额外分成”,并要求他入职前交押金4000元。男子也没有多想,觉得这么高的工资,交个押金算什么,跑几天车就赚回来了,于就是毫不犹豫地给对方转了押金,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班时,男子发现对方并没有给他派单,而是要求自行抢单,被骗后要求退押退起争执......
近日,林先生一直在找工作,希望有个工资高一点的活,累点都不怕,能赚钱到就行了。于是,他就努力地寻找招聘启事,也看了许多信息,结果被一则高薪的工作吸引住了。
这个高薪工作标注月薪8000元,还有提成,是个开车送人的差事,只要会开车,当个司机,把人送到就可以了,也没有多累,收入还不错,林先生就心动了。
考虑一会儿,林先生觉得现在活不好找,有个工作不错了,不能挑三拣四,就下定决心应聘司机,且做好了一切上班的准备,心里也想着争取面试成功。
面试的时候,林先生是通过线上微信与对方沟通的,对方明确告诉林先生,说他们公司给出的薪资是保底8000元,外加额外分成,多劳多得。
林先生问有没有任务,招聘人员说有任务,你一个月跑单的流水达到12000,保底工资8000元,超过流水12000的部分,有额外80%的分成。
林先生继续问,接单怎么接,对方说是公司派单,司机只管拉人就行,但要求不早退、不迟到,更不能拒单。林先生想了一下,觉得没问题,尤其是公司派单轻松多了,就意志更坚定地想干这份工作。
对于工作时间,对方告诉林先生,早上8:00上班,下午6:00下班,中午可以休息2个小时,该安排也让他满意,毕竟晚上不用加班,可以早早回家吃饭休息。
紧接着,对方问林先生要不要干,林先生干脆地同意了上这个班,表明自己要入职当司机。
入职的时候,公司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而要先交4000元押金,以后不干了,可以退还给林先生。
林先生一看要交押金,也没有犹豫,可能是求职心切,再加上对方说的条件也很诱人,他就把4000元交给了对方公司,等着公司派单工作。
万万没想到的是,正式工作时,公司并没有给林先生派单,而是要求林先生在线抢单,抢到单开车送人,抢不到单就歇着,这与之前面试时说的完全相反。
开工第一天,林先生也就抢单,陆陆续续地拉了几个人,到了下午4:00钟,他说连200元都没有挣到,这样下去根本不可能达到保底8000元的任务标准。
下班后,想来想去,林先生觉得这个工作不靠谱,把自己坑进来了,前后说法不一致,明显是公司骗人,不打算干了。
第二天,林先生去辞职,告诉对方不干了,原因是对方不派单,与之前说法不一样,要求公司退4000元押金。
结果,公司人员说林先生只跑了一天车,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工作,属于个人违约,要大幅度扣除押金,只愿给他退少部押金的钱。
林先生一听,十分生气,心想明明是公司违约,不按之前的要求派单,还让自己抢单,工作任务没法达到,说8000元底薪加额外分成简直就是空话。
为了要回全部押金,林先生就开始维权,打算讨回公道,不能就这样白白被骗了。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第25条规定:除专项培训、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不能约定员工承担违约金。
在该事件中,用人单位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既收取了林先生的押金,林先生因公司不按原规定派而辞职时,又说员工违约,不想退全部押金。其、
其实,即使合同写了提前离职要扣违约金,或者扣押金,条款也是无效的,押金必须全额退还林先生,因为公司过错在先。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违约金应当匹配公司实际损失。
在该事件中,林先生作为司机,司机仅仅出车一天、完好地归还车辆,公司几乎没有产生任何空置损失,却要求大额扣除押金,完全属于违约金过高。
另外,在招聘页面,公司宣传保底月入8000元加提成,说派单,结果让线上抢单,实际很难达到,已经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
林先生可以起诉,保存招聘截图、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诱导签约行为。
如果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刻意夸大收入,受诱导签约,还可以主张撤销劳动合同。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福建987私家车广播,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