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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对夫妻俩年轻时每天都缠绵,对夫妻生活的质量要求比较高,追求二人独享的

浙江杭州,一对夫妻俩年轻时每天都缠绵,对夫妻生活的质量要求比较高,追求二人独享的空间,每次都非常尽兴。当然,二人每次都会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如此一来也没孩子,现在48岁了,突然想要搏一把,夫妻俩竟然想要生小孩。到医院评估身体状况,医生表示,可以一试,但是还是要尽快抓住生育机会。

(九派快讯,7月24日报道。)

家住杭州的李女士,结婚之后,跟丈夫亲密无间的生活,一直想要享受着二人世界,并没有要小孩的想法。

也正是因为如此,夫妻俩每次亲密的时候,都会采取措施。

因为没有小孩的打扰,夫妻俩的同房生活,质量还是比较高的,每次都会非常的尽兴。

这么一来,幸福的生活,真的是持续了好多年。

再后来,夫妻俩感觉浪够了,生活感觉空落落的,两个人感觉平时缺点什么。

那就是,缺个小孩。

现在夫妻俩48岁了,身边很多的朋友都有小孩,朋友们都挺幸福的。如今他们感觉,年轻的时候,似乎做错了一个抉择。

但是年轻的时候,夫妻俩也没有闲着,一直在打拼事业,先是攒够了钱,他们感觉才能有机会享受世界。

而幸福的二人世界,潇洒够了,现在这俩人,更多的却是期待能有个小生命,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

现在,他们想要一个孩子,可是,48岁了,还有机会吗?

本来李女士跟丈夫有这样的想法之后,二人一直尝试造人,但是都失败了。

每一次失败,让李女士就开始焦虑起来,不知道是自己身体的缘故,还是丈夫的原因,两个人也羞于启齿。

最后二人商议,既然决定要小孩,那就再搏一把,规划一下生育的可能性,去一趟医院评估一下。

接诊 的是一位耐心的女医生,有着多年的妇科经验。

没想到,李女士认为的困难重重,在医生的指导下,竟然变成了有可能、还有最后的生育机会,那就是可以做试管的。

李女士夫妻俩非常的激动,没想到人生生育可能就要落幕的时候,她抓住了这个可能。

经过医生的诊疗、计划、实施,李女士成功怀上了小孩。

如今,李女士已经怀孕了7个多月,跟丈夫正在等待小孩的出生。

对于李女士的成功案例,医生表示:

不少年轻人年轻的时候,贪图享受愉快的二人生活,也有人选择为事业打拼,等到年纪大了,有钱有闲的时候,才想到去生育,但是这个时候,女性的一些功能一年不如一年,到最后,可能连做试管的可能性都会大幅度下降。

从法律上来看,夫妻俩早年的时候选择丁克,高龄之后想要生育,对于这个抉择,并没有强制的生育义务,选择丁克也是完全合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享有生育的权利,夫妻负有自主生育的计划跟责任,法律从没有规定,夫妻婚姻内必须生育子女,主动推迟生育并不违法。

不少年轻人在刚结婚的时候,决定丁克,之后婚内一直没有生育的计划,这个想法跟行为其实并不违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妇女享有生育的权利,同时享有不生育的自由,生育权属于人格权,不受婚姻、配偶的约束。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每个人都有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即便是结婚之后,男方主要要求生育,但是如果妻子决定不生育,这是她的人格权跟自由,那就可以不生育。

《民法典》第1041、1043条规定,婚姻自由包含生育选择自由,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协商,但是乙方不可以强迫另一方生育或者避孕。

结婚之后,一方如果决定不生育,或者想要丁克,这个就是合法的意愿,属于个人自己的人身选择,不存在违法、过错的说法。

婚姻不以生育为成立、存续的必备条件,仅贪图二人生活拒绝生育不构成婚姻的过错。

总之,生育权是法定的基本人身权,不能通过合同、约定限制、剥夺,任何协议协约,终身不生孩子,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自始至终不具备法律效力。

当然到了一定的年龄,夫妻俩自愿去做共同备孕,虽然年纪大了,也不应该受到歧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人身自主权。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都怎么看呢?

信源:九派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