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真憋屈!浙江杭州,女子婚内饱受丈夫拳脚折磨和公婆欺辱,好不容易熬到儿女成了家,打算离婚恢复自由时,才知道这几十年的婚姻竟然都是假的!而且就因为自己爱出去跳舞,丈夫还动不动就对自己挥拳头,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打算离开了,结果一帮人都来劝她还是要好好过日子……
李大姐早年刚嫁进门的时候,只要了6600块钱的彩礼,除此之外啥都没要,身为媳妇的自己也是任劳任怨,都不敢在家高声说话,谁知道就这都换不来丈夫和公婆的好脸色。
平时在家里所有家务活都由李大姐承包,公婆则是坐在家里天天指点江山,要么是嫌她干活儿不利索,要么就是嫌她饭做得难吃。
而身为丈夫的张大哥一点也不向着自己的妻子,一切都听自己父母的,只要父母对李大姐有了意见,张大哥马上就拍桌子瞪眼睛,李大姐但凡敢回一句嘴,张大哥的拳脚马上就落在了李大姐身上。
公婆见儿媳吃了拳头,不但不阻拦反而是站在旁边说风凉话,给自己儿子撑腰,甚至夸赞儿子称不服气的东西就该好好整治。
在这高压环境下,李大姐的生活那过得真是生不如死,在公婆眼里她的命好像还不如牲畜值钱。
李大姐生孩子的时候,公婆都不准李大姐去医院,婆婆说以前都是在家生也没有过大问题,没必要花钱去医院。
就连李大姐在家生女儿难产了,婆婆都坚决不准送医,因为她觉得去医院生孩子都是花冤枉钱,而且去医院太贵她舍不得,就算儿媳难产了大不了挺挺就过来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回忆起这段经历,李大姐的泪都止不住地流,他们婆家人这是压根就没把自己当人看呐!
但是为了自己的两个孩子,她不得不忍了一年又一年,她不是没想过离婚而是舍不得孩子啊!
一转眼,李大姐已经结婚二三十年了,儿子女儿也终于成家了。
上了年纪的大姐也不用再围着家里人转,可以出去跳跳广场舞透透气,但是没想到张大哥却对李大姐的爱好颇有微词。
因为跳广场舞的大多是附近的邻居,男男女女见了面难免会在一起跳跳广场舞,一块说笑两句。
但是明明只是普通的男女接触,张大哥见了就已经火冒三丈,觉得李大姐不守妇道不安分,天天跑出去撩拨别的老头。
每次看到李大姐和别的老头跳舞,张大哥都怒火中烧,只要他看见一次,李大姐都要遭殃,回家后必定要被整得鼻青脸肿。
李大姐被丈夫搞得连广场舞都不敢跳了,只要她出去跳舞,张大哥就总是疑神疑鬼以为她跟别的老头不干净。
反正孩子都已经结婚了,李大姐也实在受不了张大哥的脾气,就打算跟丈夫离婚。
谁知道拿出了结婚证却被人发现根本是假证!
李大姐当场昏了头,真是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婆家人算计了一辈子,原来公公几十年前说给自己办的结婚证居然是假的!
不少人得知李大姐的情况,也都上赶着来劝她,毕竟已经和张大哥生活了这么多年了,没必要这么大年纪还闹离婚,这不是给儿女添麻烦吗?
李大姐听了也觉得不无道理,思来想去还是原谅了丈夫。
但是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段糟糕的婚姻,尽管李大姐原谅了丈夫,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张大哥并非无辜。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大哥多年来对李大姐经常性辱骂,并且拳脚相加,这种行为不能用“家事”当幌子,已经完全超出了管教家人的范畴,已经违法,应该依法处置。
除此之外,李大姐的公公也已经涉嫌行政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证明文件的,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结婚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李大姐公公购买假结婚证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严格追究,按理说起码要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罚款。
信源:沈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