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户农家因小牛跑出去了,夫妻俩起了冲突。丈夫拿着菜刀冲向妻子,妻子连忙躲开。可丈夫依旧不依不饶,又提着镰刀追过去。被逼无奈的妻子抢下镰刀,拉扯之间划伤了丈夫小腿。负伤的丈夫站在门口不停指责,妻子忍不住上前争辩,接连被推倒两次。长久积压的情绪彻底失控,妻子挥镰刀击中丈夫胸口,送医之后还是没能挽回性命。妻子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四年。很多人十分疑惑:全程都是丈夫主动挑事施暴,妻子只是被动反抗,怎么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长久以来,林某都是性子怯懦的人。
在日复一日的相处里,不断爆发的争吵、无休止的呵斥,慢慢滋长了丈夫心中无处安放的戾气。
她习惯退让、习惯隐忍,总觉得少说一句、躲开一时,风波就能平息。
那天在牛圈,仅仅因为没能拦住一头四处乱跑的小牛,丈夫瞬间大发雷霆,刺耳的指责扑面而来。
林某不想正面冲突,默默转身走进东屋,打算独自安静片刻,等对方火气消散再出来劳作。
可怒火并不会因为单方面回避就此熄灭。丈夫盛怒难平,拎起菜刀径直冲进卧室,一边高声辱骂,一边将菜刀朝着林某投掷过来。
常年处在这种紧张环境里,她本能地迅速躲闪,侥幸躲过致命一击。
短暂平复之后,林某想着主动缓和气氛,前往牛棚准备继续干活,谁知再度迎来无休止的谩骂。
为了避免矛盾再度激化,她只能再次折返屋内。不曾想丈夫依旧不肯罢休,抄起镰刀追着她打进房间。
生死迫在眉睫,林某清楚再不反抗很可能身受重伤,拼尽全身力气争夺镰刀。
拉扯缠斗之间,刀刃意外划伤丈夫小腿,那一刻她根本没有伤人的念头,满心只剩下恐惧。夺下镰刀后,她下意识想要避开冲突,慌忙后退。
负伤的丈夫退到门外,心底的控制欲却不肯认输。即便手里已经没有器械,依旧站在原地不断出言羞辱挑衅。
长年压抑的委屈、恐惧层层积压,林某再也无法沉默,开口回怼。冲突再起,丈夫上前,接连两次将她狠狠推倒在地。
一次次暴力冲击涌上心头,过往多年遭受的委屈尽数翻涌。情绪彻底失控的林某,握着手中的镰刀挥向前方,利刃正中丈夫胸口。
惨剧发生之后,众人慌忙将丈夫送往医院救治。
医护人员检查伤情时,发现典型锐器造成的致命伤口,意识到这并非普通意外伤病,当即选择报警。
丈夫最终抢救无效离世。林某没有选择逃亡,安静在家等候警方到来,如实供述全部经过。
两个孩子深知母亲长期承受的苦楚,主动递交谅解书,希望能够从轻处置。
即便拥有诸多值得同情的情节,一审判决依旧尘埃落定:林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防卫过当,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消息传开,无数网友心生不解:从头到尾都是丈夫率先施暴,林某只是被逼自保,为何不能认定完整的正当防卫?
大家提出了最朴素的疑问:男女力量本身存在悬殊差距,即便对方赤手空拳,拳头依旧能够造成严重伤害,遭受持续辱骂与殴打,自保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 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大众看待整件事,习惯把整场冲突看作不可分割的整体,牢牢记住丈夫持刀追打的凶险时刻。
可司法审判需要动态切割冲突阶段,衡量每一个节点双方的力量、危险等级。
冲突前期,丈夫手持菜刀、镰刀持续追击,存在危及生命的紧迫危险,林某争夺器械进行抵御,具备正当防卫的基础。
案件核心分水岭,出现在镰刀被林某成功夺取之后。凶器易主,丈夫赤手空拳,能够直接剥夺生命的高度暴力源头已经消失。
不可否认,男性徒手殴打依然具备伤害能力,持续推搡、踹踢同样属于违法侵害。
但法律评判防卫限度,需要对比双方使用的手段:徒手肢体冲突,对抗手持镰刀这种具备一击致命能力的工具,二者危险层级差距巨大。
法院观点认为,此时制止侵害存在更多选择,躲避、呼救、寻求他人帮助都具备可行性,直接挥刀攻击要害致人死亡,防卫强度明显超出制止侵害所需范围。
我们都明白,要求一名长期遭受精神与肢体压迫、接连被推倒殴打、情绪濒临崩溃的女性时刻保持理性,太过严苛。
人性的痛苦与委屈值得所有人共情。
但正当防卫的制度设计,划定了清晰底线:防卫的目标仅限于制止当下正在发生的侵害,不允许借防卫宣泄长久积攒的仇恨。
四年刑期,已经是法院充分考量丈夫对矛盾激化负有重大过错、林某坦白认罪、家属出具谅解书之后,作出的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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