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花2.8万元购买的LV羊皮斜挎包惹祸了,挎肩的金属链条把她穿的白色短袖染了许多蓝色污点。夏季天热,女子一出汗,汗水和包包的挎肩链条混在一起,直接把白色短袖染成了蓝色印迹,影响了衣服的外观,也明摆着包包链条的质量不过关,女子维权,店家却说要把包包要寄回总部进行维修评估,但不赔偿弄脏的衣物损失......
2025年冬天,郭女士去国外旅游,看上了这款羊皮斜挎包包,肩带是金属链子制成的,特别喜欢,就破费2.8万元买下了,平时也只是日常背一下,但在半年后发现包包的五金配件掉色了。
发现掉色后,郭女士没太在意,就认为是“质量一般”而已,没有影响到什么,能用就行了。在日常生活中,她依旧背着这个包包来来去去,没有什么大碍。
可是到了今年夏天,郭女士穿着白色短袖搭配这款包包,本以来特别美观,出门也有面子,谁知道白色短袖上冒出来许多点状的蓝色斑点,搞得整个衣服都没法穿了,这样外出谁还以为自己给衣服故意点了墨水。
一开始,郭女士以为不小心碰到其他东西了,把白衣服沾脏了,但是也没想到碰在哪里,心里感觉很奇怪,于是就静下心来检查。
花了大半天,才发现原来是背包的链条弄的,再加上天热出汗,很快就把白色短袖给染得不成样子,不仅衣服胸口处染了大片蓝点,而且衣服的肩膀处也染了一大片,白色短袖瞬间变成了花花短袖,简直没有穿了。
于是,郭女士就将这款包包快递寄给了北京的店家,并把情况告诉了店员,店员了解了细节后,就对郭女士说,他们先将包包寄寄回上海总部维修并评估,一周内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案,要她耐心等待!
然而,包包把衣服也给弄脏了,郭女士希望店方赔偿损失,店员则说,被染脏的白色短袖损失由郭女士自行承担,店方不送洗,也不赔付。
说白了,就是店方只想负责自己的包包问题,不想管包包给郭女士造成的其他损失,其态度已经很明白了。
对于这个说法,郭女士并不满意,她表示,等一个星期之后,维修评估结果出来,处理方案不合理的话,她还会继续维权。
不难看出,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消费纠纷,郭女士花高价购买包包,没想到质量这么脆弱,背了半年多就掉色污染衣服,使用体验极不舒服。店家作为卖方,应当积极处理问题,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是郭女士对初期的处理并不是特别满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财产损害,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商品不具备正常使用性能,消费者可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经营者承担相关费用;经营者提供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应当赔偿损失;经营者单方设置“仅修包、不赔衣物”的免责规则,属于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格式条款,该约定无效。
在该事件中,郭女士高价购买的包包,仅用半年多,就出现包包链条掉色现象,还把衣物给污染了,已经不能正常使用,就属于质量问题。郭女士可以主张以上权利,并要求店家赔偿衣物损失。
《民法典》产品侵权责任第1203条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损害他人财产,消费者可向销售专柜或品牌厂商任意一方索赔;生产者无过错也要承担产品责任,承担无过错责任。
从该事件来看,包包明显存在质量瑕疵,镀层工艺不达标,正常出汗就掉色污染衣物,郭女士可以主张店家赔偿,也可以主张厂家赔偿,厂家没有过错,也要赔。
如果对方仅提供包体维修,拒绝赔付衍生财产损失,就属于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赔偿诉求,违反消保法的强制规定,郭女士可以继续维权。
总的来说,本案中的郭女士作为消费者,花钱买包为了使用,一旦使用不成,就无法体现包包的实用价值,且在短时间内丧失这种功能,与其支付的2.8万元价值不对等。
对于店家而言,既然收了消费者的钱,就要提供价值对等的包包,一旦包包问题百出,没法让消费者使用,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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