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厂商维权日啊!小鹏法务部发布公告:北京鑫尚广告有限公司“汽车点评”系列账号侵犯小鹏公司名誉权,二审判决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新浪微博账号“贾佳HondaYes”侵害小鹏公司名誉权,二审判决道歉+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