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四十年前,就你手机上这操作,够判好几回了!
说个真事儿:1989年,浙江乐清有个陈某,因为复制、倒卖了370盒录像带,直接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十五年是啥概念?搁现在,强奸、抢劫都判不了这么重。
再看一个更狠的:1987年天津,李建安等四人印了63万多册“非法刊物”(其实就是汇编了一些案例),分别被判了七年、六年、二年、一年。 印个书就进去蹲七年,你敢信?
还有广东农民汪庆,1981年收了点沉香卖给药材厂,赚个差价,被判了9年“投机倒把”。
最吓人的是,这罪名最高能判死刑! 1994年就有个叫崔文瑞的,因为虚开发票,直接被判了死刑。
一个倒卖录像带的、一个印书的、一个卖药材的、一个开票的——搁今天顶多罚点款的事,当年全是重刑犯。
为啥?因为那个年代,一切“倒买倒卖”都是犯罪。 可现在呢?你手机里随便打开一个App——淘宝、拼多多、闲鱼、抖音带货、美团外卖——满屏都是“倒买倒卖”。按当年的标准,全国十几亿人,有一个算一个,全得进去。
好在1997年,这罪名被正式废了。 “投机倒把”变成了“灵活就业”、“新个体经济”,国家还给补贴。
所以说,不是咱们变守法了,是法律追上时代了。 从“投机倒把要枪毙”到“全民电商是模范”,这几十年的变化,真值得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