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们不应该在争议中寻找进步,在“理不辨不明”的探讨中看清真相吗?
那么,这场围绕柳传志的旷日持久的争议,其根源究竟在哪里?
是因为他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吗?显然不是。如果深究事实,他不仅不是法外狂徒,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那个时代守法合规的模范。既然法律与程序的账本早已算清,为何民间的情绪依然汹涌?
是因为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激烈斗争吗?或许有一点。如果套用“阶级斗争”的视角,这似乎像是新旧观念的碰撞,但如果仅仅归结于此,是不是又太过片面了?
我时常在想,争议的根源是不是在于他的某种思想已经失去了群众基础?可如果细细推敲,这其中的逻辑又显得异常复杂。你要说他当年没有群众基础吧,那他当年的那些提议是怎么顺利通过的?上有上级部门的认可,下有几百名员工的追随,他能让普通职工通过持股分享红利,这似乎说明他深得人心,这又作何解释?
如果说是大众在反对私有化,那也说不通。如今市场上“画饼”的资本家比比皆是,既然资本家多了,为什么偏偏只拿他一个人来说事儿?
人们反感的,会不会是他那种“既当裁判又踢足球”的姿态?是不是大众对他那种“又当又立”的虚伪感产生了本能的抵触?
又或者,仅仅是因为司马南等自媒体站出来这么一讲,他才摇身一变成了被全网声讨的争议人物?可是,一个人的好坏,难道真的会因为别人说了什么就轻易改变吗?
这一切的矛盾与撕裂,到底该如何解开?谁又能真正把这背后的逻辑看得通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