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车评人闫闯曾经胶带“上墙”惩罚员工的旧事再次引发讨论。倡导交通安全的初衷可以理解,但这样带有羞辱性质的惩戒方式,让人不禁想问,此举是否触碰《劳动法》底线?《劳动法》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侮辱、体罚劳动者。同时当众将人固定、拍摄画面,是否涉嫌侵犯当事人人格尊严与名誉权,是否触及《民法典》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员工有错依规沟通处置即可,企业管理不能突破人格尊严的红线,任何内部惩罚手段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闫闯说车闫闯闫闯被指数年前曾过失致人死亡

知名车评人闫闯曾经胶带“上墙”惩罚员工的旧事再次引发讨论。倡导交通安全的初衷可以理解,但这样带有羞辱性质的惩戒方式,让人不禁想问,此举是否触碰《劳动法》底线?《劳动法》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侮辱、体罚劳动者。同时当众将人固定、拍摄画面,是否涉嫌侵犯当事人人格尊严与名誉权,是否触及《民法典》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员工有错依规沟通处置即可,企业管理不能突破人格尊严的红线,任何内部惩罚手段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闫闯说车闫闯闫闯被指数年前曾过失致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