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男子因被人造谣与陌生女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气得在微信群中与对方开骂,对方嚣张地发了定位要和男子单挑。男子当即便赶至现场,将对方打致腰椎骨骨折,后去公安机关自首。法院判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石先生正在工作,突然收到了朋友发来的信息,上面的截图显示有人在微信群造谣他和一名女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石先生一头雾水,因为他根本不认识这女子,也不认识这发信息的男的是谁。
可看到对方不停地造谣,石先生还是格外愤怒,下了班之后直接叫朋友把他拉进了那个微信群。
石先生直接点名让造谣者黄某出来,黄某一看正主来了也没有认怂,反而继续说石先生道德败坏,还说这都是他亲耳所闻。
石先生一开始还尝试与对方理论,可无论他怎么讲,黄某就是说石先生和陌生女子发生了关系,双方随即在群里发生了激烈的言语争吵。
黄某一气之下直接给石先生发了定位,还留言说“有种你就过来,看我不弄死你”……
黄某以为石先生会就此妥协,可石先生也实在是受不了这气,一看定位地点距离他家不远,直接就开车赶了过去。
在确认了黄某的身份之后,石先生不由分说直接挥拳相向,这黄某也就是嘴硬,真打起来还真不是石先生的对手,没几下,黄某就多跟肋骨骨折,脸部也多处受伤。
围观的路人赶忙上前拉架,石先生也怕闹出人命这才收手,看到黄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石先生没有离开,反而主动帮忙拨打了120求救,并且主动报警处理,他本人一直等在原地配合调查。
结果就是黄某被鉴定为轻伤一级,石先生随即被拘留。
原本这件事就是黄某先挑起来的,石先生觉得赔点医药费就足够了,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黄某还是嘴硬,直接将他告上了法庭,还拒绝和解。
按照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依法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黄某的伤势严重,石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量刑标准。
不过,法院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认为这件事的确是黄某有错在先,而且石先生在事发后没有逃离,而是主动报警配合调查,也符合减刑标准。
于是,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石先生10个月有期徒刑,至于黄某是否需要向石先生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那就是另一起纠纷了,石先生可以在出狱后继续追责。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