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 陕西旬阳,一患者救护车上要求下车小便,不料在高速禁停区下车后坠桥身亡,患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36万余元,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事情发生在2024年8月3日夜里,旬阳市某医院接到了患者戴某的报诊,称身体发热、抽搐,呼吸困难。
接到电话后,值班医生李某、护士陈某、司机贺某立刻出发,很快就抵达了戴某所在的高速服务区,戴某随即坐上了救护车。
可就在行驶到一处高架桥附近时,戴某却嚷嚷着要下车小便,李某和陈某再三劝阻,让他先忍一下,可戴某却大声吵嚷,还言语威胁。
两人见戴某头脑清醒,也就没有多想,直接让司机贺某停在了高架桥附近路边。
不料,戴某下车后直接从高架桥护栏翻了过去,纵身一跃跳入了河中。
司机贺某见状也是吓了一跳,赶紧拨打了110、119求救电话,经过几个小时的打捞,戴某被顺利找到,只是此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事发后,戴某家属认为司机贺某违规将救护车停靠在禁停区域,医护人员李某和陈某也没有尽到充分的监护义务,应当对戴某的死承担责任,于是便直接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6万余元。
对此,医院方面也很无语,明明是戴某自己寻短见,和医院没有关系。
不过,法院审理之后认为,医疗机构确实应当具有比一般人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事发时,贺某停靠区域确实违规,而且戴某作为病人下车后李某、陈某也没有紧紧跟随,理应对戴某的死承担有限责任。
考虑到戴某系自杀,法院最终判决医院承担责任的比例为10%,即赔偿戴某家属13万余元。
对此,医院方面没有提起上诉,这起案件就此告一段落。
不过,消息传到网上之后,不少网友还是认为医院太冤了,明明是戴某自己想不开,现在其家属还白白获得了一笔赔偿,只能说医院损失太大。
至于戴某为何轻生,由于医院并未提起上诉,戴某家属也没有追究,具体真相也就不了了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