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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型偏瘦的男子想增肥,恰巧刷到了一位“高级营养师”,声称可以帮他增肥,男子兴

一个体型偏瘦的男子想增肥,恰巧刷到了一位“高级营养师”,声称可以帮他增肥,男子兴奋不已,随即花了1万元买了对方推荐的产品,坚持天天吃,想尽快看到增肥效果。结果一个月后,不仅没有胖起来而且暴瘦13斤,闹得整个人都脱相了......

看看新闻6月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一日,刘先生在闲着无聊,抱着手机刷视频,无意中遇到一位“高级营养师”,对方说:“根据我十多年的经验,我特意为大家推荐一个好的增肥产品,没有副作用,请大家放心用!”

听到这里,刘先生心动了,迅速联系对方,并进了对方创建的粉丝群,正式开始进行增肥!

对方先对刘先生进行“在线舌诊”,就是让他拍自己的舌苔,刘先生就照做,很快将“舌苔照”发了过去。

观察了“舌苔照”,“高级营养师”陈老师对他说:“你的的症状是上焦火热,中焦淤堵,下焦虚寒,首次需要买4000元的增肥产品.....”

刘先生连想都没想,就相信了,直接买了下来,其实就是各种各样的“固体饮料”,一天喝18包,从未间断。

大约一个月过去了,刘先生突然发觉浑身不对劲,自言自语道:“我怎么越吃越瘦了,而且头晕,肚胀,睡不着......

后来,刘先生找对方理论,对方说:“这种现象是排毒,不用担心,继续服药就行......”不仅如此,还引导刘先生复购,并建议他每天增加服用量,几乎每天要吃160片。

2026年4月27日,刘先生被折腾得了慢性胃炎,住院又花了几千元,导致体重越来越瘦,快成麻杆了!

这时,刘先生才认清了对方所谓“高级营养师”的真正面目,觉得对方非法行医,违规看诊,已向当地卫生监管部门举报。

从整个事件来看,刘先生一时增肥心切,看到别人说能帮自己一把,就忘乎所以,粗心大意,盲信轻这位“高级营养师”,想不到增肥不成,反而更瘦。

经历了这事件,想必刘先生一定很恼火,辛辛苦苦赚的钱买罪受,以后估计也不敢随意增肥了,偏瘦也没啥,只要健康也行,这一下闹得丢了钱财,又损了健康,得不偿失。

对于这位自称“高级营养师”的陈老师来说,如果真的是心存恶意骗取他人钱财,把他人的健康当儿戏,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纵观整个事件,刘先生越吃越瘦,还住了院,无疑是产品有问题,“高级营养师”存在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违法,情节严重的话,会触及刑事犯罪;轻的话,行政罚款、退一赔三,重则坐牢和高额罚金。

《民法典》规定:产品有缺陷致人身损害,要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

在该事件中,过量的增肥产品导致刘生生住了院,已经致其身体损害,务必要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而“高级营养师”陈老师推荐的增肥产品无疑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需要负责任、赔钱!

大体上讲,可以退货款1万多;三倍赔偿3万多;另赔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该事件中,对方推荐的增肥产品已经导致刘先生身体受到严重危害,该产品若真的掺入了有毒食品原料在,自然符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情节,应受到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知,无论是减肥,还是增肥, 一定不要轻易相信虚假宣传。一旦遇到类似事件,务必要保留证据,必要时报警,维护好个人的消费权益,保护好健康!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看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