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一男子见废品站老板娘长得漂亮,便在晚上偷偷潜入废品站,对老板娘实施搂抱等不当行为,老板娘厉声呵斥并大声呼救,暂时吓退了男子。谁知,就在老板娘惊魂未定时,男子又返回了,老板娘急忙催促丈夫回来,之后,丈夫持木棍将男子打成轻伤一级,男子将老板娘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夫妻二人长期在惠州当地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店铺兼具经营和居住功能,日常吃住都在站内,属于封闭式的私人经营居住场所。
夫妻俩常年守着废品站做回收生意,作息规律,待人本分,平日里和周边邻里没有任何纠纷,一直安稳踏实过日子。滋事的男子陈某,和这对夫妻素不相识,没有任何生意往来和人际交集,偶然路过废品站时,留意到店内的女经营者张某,心生歹念,打算深夜上门实施不当骚扰行为。
事发当晚,夜色已深,路面行人稀少,废品站已经结束了当天的营业,大门关闭,张某独自留守在站内。陈某趁着夜间无人注意,避开公共道路监控的主要拍摄范围,私自翻越、进入废品站的封闭场地,径直找到正在站内的张某。进入场地后,陈某直接对张某做出搂抱等肢体上的不当骚扰行为,意图侵犯他人人身权益。
面对突如其来的陌生侵害,张某没有慌乱退缩,当即做出反抗举动,同时通过大声呵斥、高声呼救的方式,试图驱赶闯入的陌生男子。持续的呼救和制止行为,暂时迫使陈某停止了骚扰动作,陈某随即离开了废品站。本以为危机就此解除,张某在男子离开后,立刻联系了在外的丈夫李某,告知了自己遭遇陌生人非法闯入和骚扰的情况,催促丈夫尽快赶回废品站。
让人没想到的是,陈某并未彻底离开现场,只是暂时退到了废品站周边隐蔽位置逗留。在确认现场没有其他外人、张某独自在站内后,陈某再次折返,重新进入废品站场地,准备继续实施骚扰行为。此时张某依旧处于受惊吓的状态,人身安全再次面临直接威胁。
就在陈某二次闯入的过程中,张某的丈夫李某匆忙赶回了废品站。李某进门后,第一时间发现有陌生男子非法闯入自家经营居住的场所,且妻子刚刚遭受对方的不当骚扰,对方还拒不离开、再次上门滋事。为了制止陈某的不法行为,保护妻子的人身安全,阻止对方继续侵权,李某随手拿起店内的木棍,对陈某进行击打,以此驱赶、制止陈某的滋事行为。
冲突过程中,木棍击打造成陈某身体受伤。事后陈某前往正规医院接受治疗,经过连续19天的住院诊治,伤情逐渐稳定。后续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陈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一级。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已经达到刑事追责的标准,涉案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案件的前因后果、双方行为、现场证据进行了全面核查取证。原本属于滋事骚扰方的陈某,在治疗结束、伤情鉴定完成后,主动发起诉讼,将出手伤人的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承担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同时赔付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全部相关损失。
法院受理该案后,结合全部卷宗证据、现场监控录像、证人证言以及双方的陈述,对案件细节进行了细致梳理。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存在非法侵入他人经营居住场所、两次持续实施骚扰侵权的在先过错,其深夜私自闯入封闭私人场地、反复滋扰他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和居住安宁,属于明显的不法侵害行为。
李某的击打行为,是在妻子遭受持续不法侵害、危险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为制止侵权、保护家人安全做出的防卫举动。
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起因、过程、程度以及防卫的必要性,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也就意味着,陈某的住院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所有开支,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
案件判决结果公布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大量网友讨论,相关话题热度持续攀升。不少网友表示,陌生人深夜非法闯入私人场地骚扰他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两次折返滋事更是错上加错,完全是自食恶果。
还有网友留言,普通人在家人遭遇人身侵害时,出手制止是本能反应,法律保护合法的正当防卫,不会让守法者受委屈,也不会纵容恶意滋事的违法行为。
也有网友认为,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提了醒,任何时候都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人身和居住权益,恶意滋事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同时也让大家清楚,合法的防卫行为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这起看似简单的邻里冲突纠纷,实则厘清了正当防卫的边界,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遵纪守法是每个人的底线,恶意挑衅、非法侵权的行为终将受到约束和惩戒。大家对此事还有哪些不一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