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有人能一边坐牢一边上班,还拿了7年全薪!天津这名男子被判缓刑后,愣是没告诉单位一个字,每天正常上下班,下班就去社区矫正。7年下来领了137.9万,最后还是单位专项核查才发现这个惊天秘密。
故事的主角姓杨,是天津宁河区某支队的一名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放在以前,这可是多少人羡慕的铁饭碗,工作稳定,待遇优厚。可谁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普通的同事,竟然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时间倒回到2016年9月23日,杨某突然被警方从单位直接带走刑事拘留。这在单位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都在猜测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可仅仅过了二十多天,也就是10月14日,杨某就办了取保候审,像没事人一样回到了单位继续上班。
面对同事们好奇的目光和多日无故缺勤的疑问,杨某随便找了个借口就糊弄过去了。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单位竟然没有任何人去核实他被带走的具体原因,也没有留下任何问询记录。正是这个巨大的管理漏洞,让杨某滋生了隐瞒到底的侥幸心理。
时间一晃到了2017年12月6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对杨某的案件作出了正式判决。法院以杨某犯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在12月17日正式生效,杨某也开始了为期3年的社区矫正生活。
按照国家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只要被判有期徒刑,哪怕是缓刑,从判决生效的那天起,就必须立即被开除,所有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待遇也应该全部取消。可杨某却做出了一个大胆到离谱的决定——他选择对单位彻底隐瞒这个判决结果。
从那天起,杨某开始了长达7年的"双面人生"。白天,他和其他同事一样,准时打卡上班,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按月领取全额工资、绩效和各种津贴。
到了晚上或者周末,他就悄悄赶往当地司法所,按时签到、参加学习和劳动改造。
这一演就是7年,整整2555天。很难想象,一个人每天都要在两个完全不同的身份之间无缝切换,需要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他不仅要瞒过所有的同事和领导,还要确保自己的社区矫正和工作时间不发生任何冲突。
在这7年多的时间里,杨某的工资卡每个月都会准时收到财政拨款,单位也一直正常为他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直到2025年3月,单位开展人事专项清查工作,在翻查老档案的时候,才意外发现了那份早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这个发现让单位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怎么也不敢相信,和自己朝夕相处了这么多年的同事,竟然是一个正在服刑的罪犯。单位当即在3月17日对杨某作出了开除处分决定,并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返还这7年多来违规领取的所有薪酬福利。
法庭上,杨某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他说,在被开除之前,他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一直是存续的,而且他一直在正常上班,没有偷懒,该干的活都干了。他还反过来指责单位,说刑事判决是公开信息,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及时了解员工的情况,这么多年没发现,完全是单位自己的管理疏忽。
但法院并没有采纳杨某的辩解。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杨某从2017年12月17日判决生效之日起,就已经丧失了领取原工资待遇的资格。
他故意隐瞒刑事判决事实,导致单位基于错误认知向其发放工资福利,这137.9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全额返还。
2026年3月20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杨某向单位返还137.9万余元。这场持续了7年的荒唐闹剧,终于以杨某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告终。
其实,像杨某这样"带薪服刑"的案例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近年来,全国多地都曝出了类似的事件,有的甚至隐瞒了更长时间,领取了更多的工资。这些事件一次次地戳中了公职人员人事核查和员工诚信申报的痛点。
一方面,这暴露出部分单位在人事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对于员工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既不主动核实,也不与司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导致国家财政资金白白流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个别公职人员诚信意识的缺失,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隐瞒自己的犯罪记录。
杨某的案例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任何试图钻制度空子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也希望相关单位能够引以为戒,加强人事管理,堵塞制度漏洞,让这种"带薪服刑"的荒唐事再也不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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