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女子42岁,谈了一个30出头的男友,最开始男友开的是按摩店。和自己在一起后就没干了,专门在家给女子洗衣做饭,两三个月就向女子求婚,女子想再相处久一点。
周女士的犹豫不是没有原因。周女士离过婚,还带着孩子,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最怕的不是对方嘴上说得好听,而是日子真正落下来以后,对方能不能扛事。
小钱从郑州来到江苏,最初表现得确实像个过日子的人,做饭、接孩子、洗衣服,样样都做。周女士心里也动摇过,觉得小钱年轻,没结过婚,愿意留在家里照顾生活,也许这段关系能走下去。
可感情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往往不是甜言蜜语,而是钱一进场,话就变味了。小钱后来提出要做生意,说要干出点样子,给周女士一个将来。
周女士听了这话,既心软,也有期待。周女士先转了1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后来又陆续拿出钱,还承担小工工资。小钱那边却没有拿出相应的劲头,白天睡觉,晚上打游戏,干活要人催。
周女士看着钱越花越多,心里开始发慌。投资已经投进去,感情也陷进去,周女士不想马上承认自己看错人,只能辞掉工作,跟着小钱一起干。
这时候,周女士让小钱写下3万元欠条。周女士的想法未必只是逼小钱还钱,更像是想给小钱立个规矩。周女士希望小钱知道,这不是一句我爱你就能糊过去的事。
可欠条写下以后,生意还是没有起色。两个人又商量去工厂打工还债。面试官问小钱想做什么岗位,小钱说想当老板,这话一出口,工作自然没谈成。
后来换了厂,周女士一个月能挣七八千,小钱一个月只有950元,小钱把原因归到机器身上。周女士越听越委屈,抱怨多了,小钱也烦了。
小钱提到母亲和朋友的看法,又说周女士年纪大,以后还想要孩子。周女士回老家后发现怀孕,联系小钱,小钱没有选择复合,只让周女士去做人流。
事情闹到民警调解,小钱为尽快了结关系,支付2万元费用,又写下3万元欠条,约定7月份支付。周女士到了医院后情绪低落,还想找小钱说话,小钱却把周女士拉黑。
钱没完全到位,联系方式断了,周女士只好再找调解员。小钱在调解时也有另一套说法。小钱认为,做生意实际只用了4万多。
周女士其他转账是两人日常花销、共同消费、代付款项,还有信用贷款代还。周女士觉得投入的是感情和后半生,小钱觉得很多钱不是借款。这种争议,在法院里并不少见。
周口法院网2025年2月11日发布过一个案例,张某与于某恋爱期间,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54次,共计41369元。分手后,张某要求返还部分款项。
法院认为,恋爱中的小额生活消费、带有520、666等含义的转账,一般属于赠与,不应返还;但部分明显超过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款项,结合婚恋目的,可以要求返还。
最后,于某被判返还26400元。这个案例说明,恋爱花销不是一句分手了就全还,也不是一句谈过恋爱就全算赠与,关键看证据。
周女士这件事也绕不开证据。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民警调解内容、医院票据,都可能影响后续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小钱写下的3万元欠条,如果能证明是小钱真实意思表示,到期不支付,周女士依法起诉,并不是无理取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