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33岁男子和妻子长期异地,妻子对他态度冷淡愈发冷淡,两人天天吵架。为了哄妻子开心,他满心欢喜去找妻子,想给她个惊喜,万万没想到,竟撞见妻子竟和前男友躺在车子后排睡觉。
张某到石家庄某公司找妻子王某,张某原本想把这次见面当成缓和关系的机会,张某和王某分隔两地生活,平时虽然保持联系,可日子一久,夫妻之间的耐心和热乎劲都被消耗了不少。
王某对张某的回应越来越少,张某心里憋着疑问,也想着不能总这样吵下去,所以张某才临时赶到王某工作的地方。
张某到了公司附近后,没有等到王某出来,却在李某的车辆后排看到了王某。李某不是普通朋友,而是王某的前男友。王某和李某当时在车内睡觉,这个场面对张某的刺激很大。
张某之前积压的委屈、怀疑和怒气一下涌上来,张某没有再冷静询问,也没有选择离开报警或者固定证据,而是当场和李某发生冲突。
冲突中,张某殴打了李某,随后从路边树坑里捡起鹅卵石,砸向李某车辆的玻璃。李某下车时,手机掉在地上,张某又用鹅卵石把手机砸坏。
车窗和手机都属于他人财物,张某当时的情绪再激动,砸坏东西的行为也已经脱离了夫妻矛盾本身,进入了法律评价范围。
后来经认定,李某被损坏的车辆玻璃和手机等财物价值为7250元。按照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的相关追诉标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已经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张某毁坏财物的金额超过了这条线,所以案件不再只是普通争吵后的赔偿纠纷,而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张某在发泄之后没有逃走。张某主动报警,并到公安机关投案。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中,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某主动到案,说明张某知道事情已经闹大,也愿意接受处理。可是自首不是无罪的理由,只能在量刑时作为从宽情节考虑。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把行为起因、损失数额、是否主动投案、是否如实供述、是否赔偿损失等情况放在一起看。
婚姻矛盾可以解释张某为什么失控,却不能改变车辆和手机已经被毁坏的事实。张某最初只是想修复夫妻关系,最后却因为一时冲动把自己推到了刑事案件里。
王某和李某在车内的情况,让张某情绪失控,但法律处理的重点并不是替哪一方评判感情对错,而是看张某有没有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损失数额是否达到标准、案发后是否主动承担责任。
河北石家庄藁城区法院公布了这起刑事判决,张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这个结果也提醒人,遇到婚姻纠纷或者感情冲突时,愤怒可以理解,动手砸车、砸手机却会让事情变成另一种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