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河北邯郸,两家之间因为挖井的距离太近造成不愉快,而作为小学教师的男子居然拿着刀杀害了邻居33岁男子,砍伤了一对老夫妻,死者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儿子,而教师的人生也彻底完了,当地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
这两家本来就挨着住,中间隔了条小过道,低头不见抬头见。
因为井的位置吵了不知道多少次,村里人劝过,村干部也来过,每次都压下去,过几天又翻上来。
男子是小学老师,四十岁左右,在镇上教书,平时看着斯斯文文,见人先笑,说话慢条斯理,谁也没想到他会动手。
下午四点多,对面的邻居家,三十三岁的男人刚从外面干活回来,三轮车还没熄火,他家老两口在院子里择菜,小孙子蹲在地上玩弹珠。一切跟平时没什么两样。
男子穿过那条窄过道走过来,没拿包,没骑车,空着手,但衣服口袋里鼓鼓囊囊的。
到门口时邻居男的正弯腰锁车,抬头看见他,大概以为又是来吵架的,站直了身子准备说话。
刀子亮出来的时候,邻居男的才反应过来要躲,可离得太近了,第一刀就扎在胸口。
他往后倒,男子跟着往前,又补了好几刀。
院子里老两口听见动静冲出来,老太太先到跟前,被男子反手一刀砍在肩膀上,血顺着胳膊往下淌,老头子想去夺刀,手臂上挨了一下,摔在地上。
男的当场就不行了。三十三岁,俩儿子,大的刚上小学一年级,小的还在幼儿园,就这么躺在自家院门口,三轮车还没拔钥匙。
男子站在那儿,刀上滴着血,他可能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村里人围过来的时候,他既没跑也没反抗,刀子掉在地上,人跟傻了一样蹲在墙根,警察来的时候他还蹲在那儿,双手全是血,浑身发抖。
现在这人在看守所里小学教师的工作没了,家庭也完了。
死者家属那边,两个小孩还不完全懂什么叫死了,大的那个知道哭,小的看见大人哭也跟着哭。
为了一个井的位置,两家人的日子都断送了。
这世上确实没有后悔药,如果有,那天的男子可能宁愿自己从来没提过井的事,但说什么都晚了。
一家人在自家院子里准备干活,另一家跑来理论,结果演变成了掏刀子捅人。
最后的结果是:三十三岁的男人死了,两个老人受了伤躺进医院,凶手自己进了看守所,死者的两个孩子,一个十三岁,一个九岁,以后没爸爸了。
凶手这边,他父母也跟着进了案子,他本人这辈子也完了,为了一个井的位置,两家人都毁了。
从法律角度说,牛某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不是警方最初立案的故意伤害罪。
法医鉴定说死者是动静脉被刺破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用刀捅人,捅的还是要害部位,一下不够还补了好几刀,老两口出来阻拦也没停手,这已经不是伤害的意图了。
死者家属请了律师,要求重新定性,这个是合理的。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因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要十分慎重,应该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法律规定是清楚的,死刑、无期或者十年以上都有可能,到底怎么判,要看案情细节、有没有自首、能不能取得谅解这些因素。
但不管怎么判,一辈子背上杀人犯的罪名,这已经是全家都承受不起的结果了。
农村纠纷有个特点,不大,但磨人,今天你往这边挪一寸,明天我往那边占一分,当面吵完回去越想越气,下次见面接着吵。
村里人调解只能说说好话,村干部来了也只能两头劝,没有强制力。
吵完了表面上过去了,实际上心里结没解开,下一次碰上点火星,就炸了。
一个小学老师突然就掏出了刀,这说明了什么问题?一个人平时再老实再斯文,心里的怒火一直没有疏导的出口,总有一天会走极端。
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但两个家庭都在这点事上钻了牛角尖,谁也不退,谁也不让。
到最后,一个家庭失去了儿子和父亲,另一个家庭的儿子成了杀人犯。
后悔药这种东西,世上从来就没有,杀人之前想不通的道理,进了看守所一夜之间全想明白了,可那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人没了就是没了,回不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