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奚梦瑶,绝不选择补办婚礼。
说白了,这就是把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实公之于众,让人戳脊梁骨。
都七年了,才想起来补办婚礼,早干啥去了,说不好听的,何猷君也没把她当回事。
这婚礼把奚梦瑶豪门媳妇的体面撕的粉碎。
俗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再看看人家郭晶晶,同样是豪门儿媳,人家就是按部就班,先谈恋爱然后结婚再生孩子。
说句不好听的,奚梦瑶能嫁入豪门,全凭肚子里的孩子,估计当年没有怀孕的话,以她身份和背景很难被认可。
如今都一起生活7年了,才要补办婚礼,别说是普通人家了,就连在娱乐圈也是属于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奚梦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