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29号),宋清辉到许昌法院出庭,应诉胖东来的“损毁名誉权”指控,他们会和解吗?
其实,宋清辉这样的人算不上大奸大恶,充其量癞蛤蟆爬脚面上——不咬人膈应人。
依法判断,宋清辉构成对胖东来的名誉权损毁,他同时在多家媒体(百家号、公众号、大鱼号、头条号、抖音等)利用多种形式(视频、文章图文、微头条等)攻击胖东来,实质是“乌鸦嘴”,从传播量看就构成违法。
流量=利益的情况下,“乌鸦嘴”同样可赚收益,所以他“屡教不改”,自4月22号很多平台“封禁”了他,没有了传播也就没有了“损毁”。
从实际效果看,宋清辉之流根本动摇不了胖东来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甚至恰恰是宋清辉们让消费者更“坚定”了对胖东来的信任,因为“有比较才有鉴别”,宋清辉的行为有别于亿万消费者,他大张旗鼓占在胖东来对立面,亿万消费者很自然就聚集在胖东来一边。
由此看,只要宋清辉不再“损毁”(实际上也没有媒体开绿灯了),胖东来不再坚持赔偿也在情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