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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他发财!5月27日报道,山东济南,的哥姬师傅清晨拉着一名乘客赶到济南东站,计

活该他发财!5月27日报道,山东济南,的哥姬师傅清晨拉着一名乘客赶到济南东站,计价器显示车费68.5元。没想到乘客谎称下车掏钱包付钱,趁姬师傅没防备,转身就钻进车站早高峰的人流里逃单了。结果姬师傅正郁闷的时候,意外发现这名逃单乘客居然把手机落在了车上,接下来他的操作太令人唏嘘了!

姬师傅当时的心情,不难想象。大早上的,开了一单,计价器跳到68.5,对方说去拿零钱,人就这么没了。追吧,早高峰人山人海根本没戏,继续营运吧,这口气搁在那里,换谁都膈应。

就在整理车厢的时候,那部手机安安静静躺在后座上。

这下轮到姬师傅做决定了。手机扣着,等对方来求?还是干脆占为己有,算是用来抵那68.5元?估计不少人换了位置会犯嘀咕,但姬师傅没多纠结,联系了公司,报了警,把手机亲手送到附近派出所,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这里有个细节值得说一说。很多人夸姬师傅觉悟高、品德好,这当然不错。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姬师傅送交派出所这个动作,其实也是法律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白纸黑字写着: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换句话说,姬师傅做的,不只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本分事。

再说回那个逃单的人。有网友留言说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诈骗。这话有没有道理?还真有一点。对方谎称去拿零钱,主观上就是要借机逃走,符合"以欺骗手段获取财产性利益"的基本逻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这类行为有明确规定,情节较轻的可处五日至十日拘留。

只不过68.5元这个数字,离诈骗罪的刑事追诉门槛差了太远——各省的起点一般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所以走刑事程序是不可能的,行政处罚倒是有法律依据的。

事情到这里还没完。派出所值班民警听完整个经过,从自己口袋里摸出了68.5元,当面递给姬师傅,说这钱替那位乘客垫上。

这一下把评论区搞热了。有人说民警这操作太暖了,有人说这不是分内事,是实实在在的个人仁义,也有人分享自己把平板电脑落在出租车上、师傅二话不说掉头送回来的经历。

但也有人冷静地提了另一面:"姬师傅和民警都值得点赞,可问题是,逃单的人到底有没有说法?不能每次都靠好人垫付来收场,让钻空子的人没有任何代价。"

这话说得也在理。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还有一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支付必要的保管费用。

也就是说,那位逃单的乘客如果最终来认领手机,不仅欠着姬师傅68.5元车费,依法还应该支付一定的保管成本。至于最后有没有被追责,目前报道里没有交待。

个人觉得,姬师傅做的事,难就难在时机上。要是正常状态下捡到陌生人的手机,大多数人会选择交出去。

但刚被人占了便宜、气还没消,能做到把该做的事一点不含糊地做完,这才是真正考验人的地方。至于那位值班民警,掏的不是单位的钱,是自己的钱,这一点没什么好过度解读的,就是个普通人做了一件普通的好事。

逃单的人大概没想到,跑掉了68.5元,手机却留在了车上。这笔账,到底谁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