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到一个月,老板让她去跳伞,她再也没回来
24岁的李琪,天津姑娘,长得漂亮,银行工作体面。嫌日子太枯燥,今年3月跳槽去了北极星跳伞基地,干直播卖票,地面岗位,不跳伞。
4月26日,老板突然安排她跟一名同事,各配一个教练,陪游客体验3000米双人跳伞。
她给妈妈发了一条微信:“突然让我们跳伞,我都没换衣服。”
这是她留给家人最后一句话。
当天有风,天气不好。她和教练偏离落点,双双坠入水中。六小时后遗体打捞上岸。
原计划今年订婚,明年结婚。
亲历者说,老板可能是觉得一趟飞机油费和机长费用高,两组游客去太浪费,顺便让她俩感受一下,方便直播讲解。
没换衣服,没培训,没准备,就被推上了飞机。
《安全生产法》写得清清楚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可一个刚入职不到一个月的姑娘,敢跟老板说不吗?
她不敢。所以她死了。
这根本不是工作安排,这是拿命去赌老板的“顺便”。
律师说了,这种临时安排属于强令冒险作业,公司必须负责。签了免责协议也没用,法律不认。
24岁,一条微信,一个再也没回来的人。
老板省的那点油费,够赔一条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