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结婚证,实质是以国家法律名义颁发的、赋予的男女性行为合法许可证。
如果结婚证的法律公证力、强制约束力逐渐削弱直至最终消失,那么,它必将退出历史舞台。
推动这一历史进程的就是目前有争议两个热点:
1、婚内强奸罪的依法认定和依法执行。
2、非婚生子女的平等财产权利的法律认定和执行。
首先,从女性角度看。
婚内强奸被法律认定有罪,婚外性关系被法律默许,实质是女性的性同意权的两种主张行使方式。
无论结婚与否,其性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关键在于接受性行为的女性是否同意。
无论是丈夫还是情夫,只要征得女性同意,那么,这种性行为的合法性就会被法律容许。
相反,即使手握结婚证,只要女性不同意的性行为,那么,法律就认定是强奸。
在唯女性的性同意权盛行的条件下,结婚证失去了法律支持与约束,那么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没有存在意义的东西,一定会消失。结婚证也是如此。
其次,从男性角度看。
非婚生子女具有与婚生子女同等财产继承权。
在这种情况下,结婚与不结婚就没有了区别,结婚证同样失去了意义。
只要征得女性同意,与哪个女人生孩子都一样。
法律不惩处婚外生孩子的行为,而且还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结婚还有什么意义?
总之,在这两种力量的推动下,婚姻的形式已经没有意义,给它盖章的结婚证,就会逐步推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