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生被闺蜜胁迫卖淫,父亲四年奔走,司法机关追责5人团伙与10名嫖客】女孩被闺蜜胁迫卖淫多人被追责2022年3月至6月,江西九江13岁女生魏薇遭其昔日好友(15岁)等5人团伙胁迫卖淫,被非法拘禁、殴打,被迫卖淫20余次。2023年底法院对其中4人追责,主犯倪某因未满16周岁未被追责。魏潇父亲四年奔走,检方启动立案监督程序。2023年至2025年,10名嫖客以涉嫌强奸罪被追诉,已有8人获刑,两人上诉。警方对倪某以涉嫌强奸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6年2月检方计划对其提起公诉。(华商报大风新闻)
微评:看这篇报道,气得我血压飙升!“13岁女生被闺蜜胁迫卖淫”——这标题本身就让人愤怒。什么叫“卖淫”?法律白纸黑字写着: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一律定性为强奸(奸淫幼女)。这帮人渣干的不是“嫖娼”,是强奸!那些所谓的“嫖客”,更准确的名字是“强奸犯”。而那个胁迫者,也不是什么“闺蜜”,是强奸共犯,是恶魔。
更令人发指的是,5人团伙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15岁,主犯倪某因未满16周岁一度未被追责——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但不是给恶魔当护身符!一个13岁的女孩,被昔日好友推进地狱,被非法拘禁、殴打、强奸20多次,身心创伤何以愈合?四年奔走,父亲终于等来正义的曙光:10名“嫖客”变“强奸犯”被追诉,主犯倪某终被刑拘。
但伤害已经造成。请媒体笔下留情:别再给受害者贴“卖淫”标签,那是二次伤害。她不是“失足妇女”,是被恶魔吞噬的幼童。也请司法机关顶格严惩:这起案子,不判几个重刑,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护幼童。愿魏薇能走出阴影,愿所有恶魔都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