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对象不分还留着干嘛?
一女子连麦律师说她今年29岁,男友31岁,两人订婚已两年多。按照当地风俗,彩礼加黄金共30万,订婚给一半,结婚给一半,目前男友已给了15万,订婚宴也办了二十几桌。可两年多过去,男友既不想结婚、办酒席、领证,也不想生孩子,现在更是要退婚,还要求把15万彩礼全部退还。
女子表示订婚时男友对她很好,并没有这些想法。直到后来,男友谎称他要加班,却被她朋友拍到和别的女生逛街,虽然没有很亲密的动作,但两人走得很近,同一时间男友却在对她撒谎。
两人订婚期间共同居住了快2年,最后两个月女子被男友赶回家,男友说不想看到她。在共同居住的两年里,女子说自己没有花彩礼钱,日常开销也是各花各的,她曾在各种节日给男友买礼物,但男友没有回馈,她就不再买了。
女子是否有不退彩礼的可能时,律师表示,由于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彩礼必须退还,除非女子给男友生了孩子,且两人共同居住时间很长。但女子表示男友一直很注重安全措施,不愿意要小孩。
律师忍不住劝女子,男友都已经把她赶出家,还在外面有人了,就别再谈感情了,要“值钱一点”。女子却称自己原来还蛮喜欢男友,要是他愿意结婚,自己还是同意的。律师无奈表示,这两年男友连工资多少都不愿让女子知道,明显没对她敞开真心,劝她别再这么卑微。
女子还透露,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订婚了,是父母决定的,当时觉得男友看起来很踏实,虽然他颜值不高,体重215斤,身高1米73,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很多,睡觉还打呼噜憋气,但自己都忍了,甚至觉得“看顺眼了”。
律师建议女子如果不愿退彩礼,就等男友起诉,若能举证自己在共同生活中有花费彩礼,可扣除花费部分再退还。最后连律师都忍不住劝她说都快30了还搞纯爱战神(她给自己的备注是“纯爱战神”)这一套,不值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