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皮皮虾店主合规经营却遭网暴#】5月7日下午,据媒体报道,三亚备受关注的海鲜店,店主表弟刘先生(化姓)称,表哥之前就有基础病,在此事发生前已脑出血,身体不行,5日得知此事没多久后就去世,年仅43岁,家中还有妻子和两个孩子。#4只皮皮虾1035元店主事发次日病逝#,
晨视频记者从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的李振武律师获悉,一场由4只皮皮虾引发的罗生门,最终演变成了一个谁都不愿看到的悲剧。
站在游客的角度,结账时发现吃了个“天价”,心有不平发到网上吐槽,这过分吗?
答案很明确:不过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监督、批评的权利。
面对可能存在歧义、不够醒目的标价,消费者提出质疑、向监管部门投诉甚至在社交平台分享避雷经历,都属于合法的维权范畴。
在这一层面上,游客的发帖行为主观上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并无捏造事实或恶意诽谤的故意,因此很难被认定为法律上的“过错”。
但本案最让人唏嘘,也是法律上最复杂的一环:无论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都必须满足“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以及“主观上存在过错”。
记者采访显示,店主本身就患有基础病,且在事发前已发生过脑出血。医学上,他的死亡主因应该是自身健康崩盘。
游客发帖是针对消费经历的正常抱怨,他既不可能预见到店主有重病,也没有实施直接刺激或辱骂的行为。
因此,尽管舆论压力是诱因之一,但从法律上讲,游客很难被追究侵权或赔偿责任。
但看到的是,有不少人事后去攻击,无理由打差评、拨打威胁电话的“键盘侠”,这类言行才是最应该规范的。
法律保护理性的发声,但也绝不会纵容失控的网暴。
动辄人身攻击、恶意骚扰的“按键伤人”,雪落下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