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看标题,4只皮皮虾1035元,肯定是超出常识的价格,但是这种事之所以会产生纠纷,其实就是“简单的判断”——大家应该已经知道,这4只皮皮虾,不是我们平常吃的皮皮虾,而是泰国濑尿虾,也称“富贵虾”。换个说法,你买辆自行车,三五百元都还算合理,但是商家说我这辆自行车卖3万元,这合理吗?——东西不一样,价格当然不一样了!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商家有明码标价,这就属于合情合理的范畴了——价格已经写明,顾客既然点单了,那就是认可了这4只“不管叫什么名字的海鲜”的价格,难道这还要投诉?难道商家还要在顾客点餐时反复去提醒“这个富贵虾是每公斤1512元、每斤756元,您确定能消费的起而且不会投诉吗”?这件事上,真的有点冤枉商家了。反倒是作为顾客,发这样的信息到网上,随意的说“4只皮皮虾1035元”,但是不解释是什么类型的皮皮虾,也不解释商家是否明码标价,真的有点“不厚道”。也许是顾客没有看清价格,也许是顾客没有计算清楚,也许……但无论如何,自己“犯的错”不应该随意的甩锅给商家,而且还是“大动干戈”的投诉、晒图。市监局给出的回复非常明确,“对照5月4日三亚市海鲜餐饮店鲜活海鲜品调控价格,相关海鲜售价未超出调控价格。”有点打脸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