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台湾地区台北车站,一名香港女游客遭性侵约十分钟,而报警的竟是一位马来西亚大学生游客。
2026年4月30日,中国台湾地区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5岁的邱胜明,因趁机性交罪、公然猥亵罪,被判处5年2个月监禁,可上诉。
这起事件发生于台湾。2026年10月9日,在台北车站大厅,44岁的通缉犯邱胜明当众性侵了71岁的香港女游客,持续约10分钟。
邱胜明有多次盗窃前科,两宗盗窃案合并被判入狱6个月。他既未缴纳相关费用,也未到案,成了桃园地检署通缉的逃犯。
为了躲避风头,邱胜明长期在台北车站附近伪装成流浪汉四处游荡,其丑恶外表下藏着一颗龌龊的心。
性侵过程中无人制止。一名马来西亚大学生游客当时正在二楼休息,一眼便察觉邱胜明的举动异常,知道这绝非朋友间的玩笑。
他没有声张,悄悄拿出手机将全程录制下来作为证据,并让身边同行的台湾朋友帮忙报警。
受害者是71岁的香港女游客,独自来台湾旅游。她在台北车站遗失行李后,连续4 - 5天在车站露宿,在此期间结识了嫌疑人邱胜明。
“臭皮囊”邱胜明谎称能帮她找回行李,赢得了香港女游客的信任。
10月9日下午,女游客买酒致谢,与邱胜明及几名流浪者在车站大厅席地饮酒。下午3时许,众人散去,女游客醉倒在地、失去意识。
邱胜明见女游客昏迷,强行将其拖拽至大厅墙边人来人往的公共区域实施了性侵。
大学生通知朋友报警,警方到场时邱胜明已逃离。警方通过调取监控锁定其身份,随后将他抓获。
香港女游客酒醒后全然不知发生了何事,看了监控才知道自己被性侵,去医院验伤后便离台了。
邱胜明因趁机性交罪、公然猥亵罪被判处5年2个月刑期,可上诉。岛内舆论纷纷痛批量刑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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