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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61岁大爷深夜撞见儿媳与男同事幽会,上前拽住对方不让走。拉扯中两人摔倒

广东东莞,61岁大爷深夜撞见儿媳与男同事幽会,上前拽住对方不让走。拉扯中两人摔倒,大爷起身追赶对方,跑了几步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后经鉴定大爷系心脏病猝死,随即撤案。家属不服,索赔35万余元,把儿媳和男同事一起告了。法院判了!

东莞某法院的宣判现场,气氛凝重,大爷的家属坐在原告席上,满脸悲痛与不甘,手里紧紧攥着大爷的遗像。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的那一刻,家属们忍不住红了眼眶,一场因深夜撞见幽会引发的悲剧,终于有了最终定论。

这场悲剧发生在广东东莞,主角是一位61岁的大爷,平日里性格耿直,十分看重家庭名声,和家人相处也算和睦,谁也没想到,一场深夜的偶遇,会让他丢掉性命,还让整个家庭陷入无尽的纷争与悲痛之中。

事发深夜,万籁俱寂,大多数人都已进入梦乡,61岁的大爷因为失眠,起身出门透气,打算在小区周边走走。他沿着小区小路慢慢前行,路过一处僻静的角落时,隐约看到两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举止十分亲密。

大爷悄悄走近,借着微弱的路灯,看清了两人的模样,心脏瞬间一沉——其中一人竟是自己的儿媳,而身边的男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儿媳的男同事。两人依偎在一起,丝毫没有察觉有人靠近。

大爷顿时怒火中烧,一股血气涌上心头,他怎么也不敢相信,儿媳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他没有丝毫犹豫,快步上前,一把拽住儿媳男同事的胳膊,死死攥着不让他走,情绪激动到浑身发抖。

男同事被突然出现的大爷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挣脱,两人瞬间扭打拉扯在一起。慌乱之中,脚下一滑,三人一同摔倒在地上,大爷年纪大了,摔倒时重重磕了一下,却依旧没有松手,死死盯着对方。

男同事趁机用力挣脱大爷的束缚,爬起来就往远处跑,生怕被大爷抓住。大爷见状,不顾身体的疼痛,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拼尽全力追赶,可刚跑出去几步,就突然双腿一软,直直地晕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儿媳吓得惊慌失措,连忙跑到大爷身边,摇晃着他的身体,可大爷始终没有反应,脸色苍白,呼吸微弱。她慌乱中掏出手机,拨打了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刻对大爷进行抢救,可最终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生命。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结合现场情况和儿媳的陈述,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将儿媳和其男同事带回询问。家属得知大爷去世的消息后,悲痛欲绝,难以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

为了查明大爷的真正死因,警方委托专业机构对大爷的尸体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大爷本身患有心脏基础疾病,深夜情绪剧烈激动,再加上拉扯、摔倒和剧烈奔跑,诱发心脏病猝死,与两人的拉扯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得知鉴定结果后,警方依法撤销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认为儿媳和其男同事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可大爷的家属却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们认为,若不是撞见两人幽会,大爷就不会情绪激动,更不会猝死。

家属商议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儿媳和其男同事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以此弥补大爷死亡带来的伤痛,讨一个说法。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法院经过详细调查,核实了所有证据,结合鉴定报告和现场情况,认为大爷的猝死主要是自身心脏基础疾病,以及情绪剧烈激动诱发导致,儿媳和其男同事的行为虽有不当,但与大爷猝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同时,法院认为,儿媳和其男同事的行为确实有违公序良俗,间接引发了大爷的情绪激动,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无需承担全部责任。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判决结果出炉,法院驳回了家属索赔35万余元的全部诉求,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判决儿媳和其男同事共同赔偿大爷家属少量经济补偿,以此慰藉家属的悲痛。家属虽有不甘,但也只能接受这个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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