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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性极强!”河南焦作,一60多岁大妈帮女儿取快递,她告诉快递员取件码,对方给

“侮辱性极强!”河南焦作,一60多岁大妈帮女儿取快递,她告诉快递员取件码,对方给她一包卫生纸,她拿着回了家,第2天,大妈天不亮就回老家给亡母烧纸,住了2天回来了,天塌了,快递员门口贴着大妈的照片,说她偷了一包卫生纸。大妈嚎啕大哭:你给我取错了,凭啥说我偷?我门都不敢出了,丢死人了。快递站:给你打了20多个电话为啥不接?如果不贴照片,你会归还吗?

4月29日晚,女儿因为忙,就告诉母亲李大妈取件码,让她遛弯的时候,顺便去快递站,把快递带回来。

李大妈60多岁了,平时也不会网购,不知道怎么找快递,就把取货码告诉快递站的工作人员,让对方帮忙拿给自己。

对方找了半天递过来一包卫生纸,大妈也没多想,拿着就回了家。

本来就是个挺平常的取件小事,谁知道转头就闹出了大误会。

大妈把快递拿回家就放在一边,也没拆包,第2天早晨5点多,李大妈天不亮就赶回老家了,是要给过世的一周年的母亲烧纸。

这一去就在老家住了两天。等她回到焦作的家,整个人都懵了,快递站竟然把她的照片,贴在了门口,明晃晃写着她偷了一包卫生纸,来来往往的邻居都在围观,窃窃私语。

李大妈当时就急哭了,明明自己是按取件码拿的快递,是快递员自己给错了东西,怎么就成小偷了?

这几天小区里的人,看她的眼神都不对,她连门都不敢出,一辈子的脸面都因为这事儿丢尽了。

后来快递站那边也给出了说法,说那包卫生纸本来是别的业主的件。

当时递错给李大妈之后,他们发现货少了,就给李大妈打了20多个电话,但是一直没人接。

他们也是急得没办法,以为李大妈想把卫生纸昧下,才不接电话,就想着贴照片找人,还说要是不这么干,李大妈说不定都不会把东西还回来。

可这话怎么听怎么不讲道理。首先递错快递,本来就是快递员自己工作失误。

李大妈是报了正确的取件码才拿到的东西,从头到尾都没有偷拿的意思。

再者说,李大妈没接电话是因为回了老家祭奠亡母,总不能时时刻刻盯着手机等电话吧?

有事好好商量,找不到人可以找物业,也可以在业主群里问一声,直接把人照片贴在公共场合还扣上“偷东西”的帽子,这不是解决问题,是直接往人身上泼脏水。

一包卫生纸值不了几块钱,可对李大妈来说,被人当成小偷的委屈比损失多少钱都难受。

现在事情闹开了,快递站最该做的不是找借口辩解,是赶紧把贴的照片撤下来,当着小区邻居的面给李大妈道个歉,把误会说开。

本来就是自己工作出错在先,不能让老人家平白无故受这份委屈。

后来,快递站把照片撤下来,也给李大妈道歉了,但她心里的委屈,和这件事对她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抹不去的。

这事儿也给所有做服务行业的人提了个醒,遇到问题先搞清楚前因后果,别上来就随便给人定罪。

话说出口、事做出来之前多想想,会不会给别人造成没法挽回的伤害。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快递站没经核实,就在公共区域张贴李大妈照片,虚构其“偷窃”事实,已构成对李大妈名誉权的侵害。

不仅要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若给李大妈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需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用户18xxx28
用户18xxx28 3
2026-05-06 09:36
精神损失费
不科学
不科学 2
2026-05-06 15:46
不是。。。。。大妈是帮女儿拿快递,即使拿错了驿站应该也是打女儿电话吧?
秋天到锡总笑
秋天到锡总笑
2026-05-06 16:09
菜刀解决,快递站永远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