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女子和男友因为一点小事吵架,她为了泄愤,直接从18楼抛下两辆儿童自行车,幸好没有砸到人,最终女子被判有期徒刑 6个月,缓刑一年,并被罚金人民币3000元。
信息来源:时速新闻
事情还得从同一天早上说起。
2025年8月15日上午,南通开发区某小区里,张某和同居多年的男友李某又因一件小事吵起来——谁洗碗谁做饭。
你来一句“我都加班累得要死”,他回你一句“你回我家连个热饭都不给我做”。
两人越吵越凶,直接拉扯起来。
李某一把挣脱,摔门走了,整个楼道里只剩张某一个人气得直跺脚。
她越想越窝火,心里那口气没地方出。
正好走廊上停了两辆小孩子的自行车,张某一抄起就往外扔。
18层楼高,大概有60米,想想都够吓人。
两辆铁疙瘩呼啸着砸下楼去,“哐”地一声,砸在花坛边的电瓶车上。
低楼层的小区监控里清清楚楚能看见,从18楼连廊窗户扔下的身影。
物业保安火速下载画面,标记楼层和房号,马上给110报了警。
没过多久,民警敲开张某的门,她刚开始还支支吾吾,后来还是老实交代了。
当天下午,张某就去了派出所自首,还联系到电瓶车主人,当面赔礼道歉并赔了500块钱,对方也愿意谅解。
可张某压根不知道,这波冲动不仅靠赔钱说句“对不起”就能了结。
根据《刑法》第219条规定:从高处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就得坐牢——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还得交罚金。
案子捅到检察院那儿,人还没出事都算轻了。
这两辆金属自行车从60米高空下来,冲击力堪比一辆小轿车撞上人,打个比方,一只鸡蛋从18楼扔下去都能穿透头骨,更别提孩子们骑的铁车了。
说白了,张某刚好没砸中人,才算幸运。
庭审时,张某哭得唧唧歪歪:我跟男朋友闹别扭一气儿上来,不是故意害人,以后再也不敢了……
法官听完也摇头,法律面前没“冲动”这回事。
好在她认罪态度好,又主动自首,还赔了钱,争取到了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她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
简单说,她不用马上进大牢,但得受一年社区矫正。
缓刑这半年里,张某不能随便出省、市,还得定期向社区报告自己的行踪,一旦违反规定,缓刑就得撤销,立马执行六个月刑期。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做事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高空抛物不是小打小闹,千万不要把别人生命和公共安全当儿戏,冲动的后果不堪设想,毕竟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