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花厂过户十年后爹要收回,
女儿不认账,
法院最后怎么判?
罗某和前妻离婚时,把自家礼花厂分给了女儿,还办了过户,之后十年一直由女儿经营,没吵没闹。
最近罗某突然起诉,说女儿不孝,想把厂子要回去,或者赔664万元。
这事听着像赠与,其实根本不是。
离婚协议里分厂子,是离婚姻、分家、分孩子的整体安排,不能单独抠出一条来反悔。
法律上这叫“不可分割”,签了字就得认。
罗某说女儿不孝,但没拿出任何证据,法院不认。
浏阳法院以前判过类似案子,只要协议签得合法、过户完成、十年没争议,基本都驳回。
身份协议不是买卖合同,后悔药法律不卖。
签的时候想清楚,过了十年再翻旧账,法院不会支持。
判决下来了,厂子还是女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