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看病要“货比三家”?男子体检被某医院判疑似肝癌,跑遍多家医院复查均排除癌症,找当事医院讨说法时,院方竟称诊断报告没问题,这波操作让人瞠目结舌。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2026-05-03 10:36·观威海 关于“男子在医院被诊断为疑似肝癌,辗转其他多家医院检查均无癌症,依据讨要说法时院方表示报告意见没有问题”的报道)
5月3日报道,深圳王先生因肝炎定期复查,2024年8月在中大七院做超声造影,报告提示考虑小HCC,也就是俗称的小肝癌,医生建议住院。
他心里打鼓,当天转往其他医院重查,四个月内跑了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这些医院的报告均未给出肝癌依据。
有的诊断肝血管瘤可能性大,有的仅提示肝囊肿,无一支持小肝癌结论,两年过去,王先生各项复查指标正常,却始终没等来中大七院对诊断差异的合理解释。
中大七院那份报告成了王先生两年的心病,超声造影提示考虑小HCC,这在临床上属于高危信号。
意味着肝脏第五段有结节,倾向原发性肝癌,医生建议住院进一步确诊或治疗,但王先生选择拒绝。
他带着报告直奔广州、深圳的多家顶级医院,检查结果形成鲜明对比,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诊断肝S5结节性质待定。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磁共振未见小HCC意见,中山一院多学科会诊明确无肝癌证据,倾向肝血管瘤。
深圳市三院后续MR检查也未出现肝癌相关表述,多家医院结论一致,唯独初诊医院意见孤悬。
2026年4月,记者介入联系院方,中大七院相关负责人称会调查,随后告知记者已让患者联系医患科及具体医生做详尽解释。
但王先生反馈,院方再次表示报告意见没有问题,也没有过多解释,双方在沟通中始终未达成一致,王先生此前通过民意速办平台反映情况。
深圳市卫健委介入协调,回复称已转医政医管处核实处理,要求医院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配合依法维权,推动争议化解,但截至4月22日,医患双方仍处于各执一词的状态。
医疗诊断并非绝对精准,不同设备、不同医师对影像的解读存在差异,这在医学界并不罕见,但小肝癌属于重大恶性疾病诊断。
初诊意见与其他多家权威医院结论相悖,且缺乏后续一致性支持,理应启动院内复核或上级会诊机制,并向患者充分说明依据,而非简单以报告无误回应。
这不仅关乎医疗质量,更涉及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王先生两年间定期复查、多方求证,承受的心理压力与奔波成本,不应被一句没问题轻轻带过。
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与信息不对称,患者处于弱势地位,当诊断结果存在重大分歧时,医疗机构有责任主动澄清技术依据,必要时邀请第三方机构评估。
而非被动等待患者投诉或媒体介入,此次事件中,多家医院对同一病灶给出良性或性质待定结论,初诊医院若能正视差异,主动复盘操作流程、影像资料与诊断逻辑。
既能给患者一个交代,也能提升自身诊疗水平,避免类似误诊风险再次发生。
医疗公信力的建立,源于每一次对存疑诊断的认真复盘,而非对争议的回避与敷衍,王先生要的不是一个道歉。
而是一个说得通的道理,在医学允许误差的范围内,医疗机构更应以透明、严谨的态度回应患者关切,让诊断结论经得起时间与同行的检验,这才是守护生命与信任的基本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