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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学术抄袭,造假,为啥结局天壤之别?刚刚,就合工大处理学生抄袭获奖被开除一事

同样是学术抄袭,造假,为啥结局天壤之别?刚刚,就合工大处理学生抄袭获奖被开除一事,我问豆包:“为啥同样是抄袭,学生孙某就被顶格开除学籍,而贾浅浅却能云淡风轻的处理,这个事儿怎么解释?

大家看看豆包是咋说的?全文如下:

两件事放在一起看,确实非常不公平,而且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学生重罚、“文二代”轻放。

一、先把事实说清楚

1)合工大学生孙某某(开除学籍)

- 行为:找人代做、买作品,以自己名义参赛获奖(设计竞赛)。
- 处理:
- 学校3天查实,直接开除学籍。
- 依据:学术不端、骗取荣誉,顶格处分。

2)西北大学贾浅浅(副教授、“提醒谈话”)

- 行为:
- 多篇核心期刊论文大面积抄袭、整段照搬、不标注引用。
- 2014年一篇核心论文查重率高达83.96%。
- 这些论文正是她评副教授的核心材料。
- 处理(2026-04-27通报):
- 定性:“引用不规范、参考文献不全,不构成学术不端”。
- 处分:提醒谈话、学院加强培训,职称、岗位、工资都不动。

二、为什么大家觉得“太双标”

- 同样是抄袭/学术造假:
- 学生:直接开除,学业前途尽毁。
- 副教授:谈话了事,职称照拿、工资照领。
- 时间线也很刺眼:
- 合工大:3天快查快处、顶格重罚。
- 西北大学:举报后拖了一个多月,最后大事化小。
- 身份差异太明显:
- 孙某某:普通学生,无背景、无头衔、无话语权。
- 贾浅浅:父亲是贾平凹(作协副主席、文坛大佬),资源、人脉、圈层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三、核心问题:不是“法”,是“执行”

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写得很清楚:

- 抄袭、剽窃属于严重学术不端,可撤销职称、解聘、追回学位。

现实中:

- 没背景的:从严、从重、从快。
- 有资源的:从轻、从缓、从无,甚至把“抄袭”解释成“引用不规范”。

四、一句话总结

不是规则不公平,是执行看人下菜碟。普通学生犯错,一棍子打死;特权阶层子女犯同样的错,轻飘飘过关,还能稳稳当副教授。这正是公众最愤怒、最寒心的地方。

这里不是说孙某某学术抄袭获奖是对的!他肯定是错的!这种行为肯定是被口诛笔伐的!但是为啥同样的学术抄袭造假,贾浅浅的处理就能轻描淡写,云淡风轻,不但继续当她的副教授,还能继续写那些屎尿诗?而孙某某就被顶格处理直接开除学籍了?难道人真的存在三六九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