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桶井水浇下去,灰扑扑的石像亮了。
紧接着,寺庙里上百号喇嘛齐刷刷跪地,脑门重重砸在青石板上,山呼着活佛。
跪在中间的陈杰,手里还攥着那把扫地用的破笤帚。他没想过成仙,七年前他离开手术台时,只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用七年时间把自己心里的那根刺拔掉。
那是场失败的手术。病人活着,但腿废了。他带着满身“庸医”的骂名,逃进了藏区。
直到那天下午,他在角落里看见那尊蒙尘的石像。脏得扎眼。他随手拎起一桶井水,哗啦——这一冲,石像那原本被几百年酥油和圣水糊死的反光面,瞬间露了出来。
这哪是什么神迹?这就是陈杰那双拿惯了手术刀的手,在扫了七年地之后,依然维持着精准的直觉。
紧接着是那场“选佛”测试。几十件杂乱的法器摆在面前,真真假假。
他扫了一眼。那念珠的包浆不对,那经书的纸张不对,只有这几样,带着那种几百年供奉沉淀下来的、细微到极点的“味道”。他的手指没犹豫,挨个点过去。
全中。
全场轰动。陈杰却在想,他妈的,这就是我在手术台上练出来的“手感”啊。
直到那个叫丹增的僧人找到他,说了一句让他后背发凉的话:
“你七年前那场手术,保住的是我侄子的命。你以为的操作失误,恰恰避开了所有死穴。”
他不是活佛,他只是一个因为“直觉太准”而被硬生生架上神坛的扫地僧。
陈杰想解释,嘴巴张了张,又闭上了。他看着四周那些狂热的眼神,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的人,不需要一个带着愧疚的扫地医生,他们需要一个预言了三百年的神迹。
哪怕这神迹,是水冲出来的,是误打误撞拼凑出来的。
陈杰在那天夜里,死死抓着那把笤帚,像抓着唯一的救命稻草。他知道,只要这把笤帚不离手,他就是那个扫地的。一旦松手,他就是被众人供奉的“神”。
而最讽刺的是,直到最后,他也没能从那座寺庙里走出来。
你说,人要是活得太清醒,到底是福,还是这辈子最大的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