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奶水又叫“迷魂汤”。说的是人刚生下来那会儿,其实都记得上辈子是干啥的,从娘胎里出来前是啥变的,那叫一个门儿清。人一生下来就会说话,可怪就怪在,一落到这土炕上,那粉嫩的小肉身子被水一冲,干干净净的,过几个钟头头一回嘬奶,实际上就开始喝那“迷魂汤”了。这一喝不要紧,一下子就把魂儿给迷住了,前尘往事忘得一干二净,变成个啥都得从头学的小娃娃。 就跟那“迷魂汤”一样,还有一种叫“迷魂草”的玩意儿,谁也说不清它长啥样,到底在哪儿你也摸不准。可它就实实在在地长在咱脚下的每一块地里,哪儿都有它。说不定哪个黑灯瞎火的晚上,你就一脚踩上去了。这一踩上“迷魂草”,你的魂儿立马就被勾走了,让你一下子跟这人间烟火断了联系,不知道自己打哪儿来,要到哪儿去。 话说有个在外国当博士的大能人,三十年没回过家。好不容易坐车回到村子口,能瞅见家了,天都黑透了,家家户户灯都灭了,人都睡过去了。他背着行李,凭着小时候的记忆,踩着那条走了无数遍的小土路往家走。这条路啊,是他小时候上私塾、念高小,后来去县里上中学常走的道儿,闭着眼睛都能摸对。三十年没走了,今天再走,心里头那叫一个亲切。 没几分钟,就走到那棵大榆树底下,伸手就能摸着。树底下那条巷子里,住着他们本家一大摊子亲戚,挨家挨户的。他仿佛听见了自家那头老黄牛吃饱了嚼草的声音。他张嘴就喊妈,喊侄子,喊了一声又一声,可狗也不叫,鸡也不打鸣,啥动静都没有。反倒是听见另一种声音在回应他,他就朝着那个有声音的门走过去了。 那门可真气派,高高大大的,上头还写着金光闪闪的字,可他不认得。他抬脚就往里走,感觉脚底下轻飘飘的,好像没啥重力似的。这种感觉,一辈子都没尝过,比喝醉了酒还舒坦,简直是飘飘欲仙。他哪知道,这就是快成仙的感觉。突然“轰隆”一声响,脚下的地像块板子似的被人抽走了机关,他一下子就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坑里。 坑底下是一潭死水,绿得瘆人,里头全是蛇啊蟒啊的,眼睛瞪得贼亮,吐着火红的信子。眼瞅着就要掉进去了,可底下偏偏有把舒舒服服的椅子,旁边还站满了当官的和当兵的。他往椅子上一坐,所有人都给他磕头作揖,恭恭敬敬的,跟老百姓拜神仙似的。 他脑子清醒得很,刚想着肚子饿了,立马就有三百多道没见过的山珍海味摆在豪华的大桌子上,还有美酒配着歌,一群仙女围着他跳舞。那音乐啊,从来没听过,直接钻进他脑子里最敏感的地方,让他快活得不行,根本不想停下来。他也没想着要出去玩,可眼前就出现了五颜六色的树林子、鸟群、大瀑布、滴水洞、钟乳石,还有好大好大的厅堂,灯火通明,啥形状的灯都有,啥样的美景都有,香气扑鼻。那香味儿一闻,感觉五脏六腑都被洗了一遍,平时身上沾的那些脏东西,一下子就没了,他感觉自己干净得像刚出生的小孩儿。 这三十多年,他干过不少错事,骗过人,也没好好孝敬老的、照顾小的,教学生东西也总藏着掖着留一手。别人让他干他不想干的事,最后还是干了不少,结果害得有的人前途没了,有的人跟亲人从此分开,有的人的姻缘也出了岔子。有老乡在老远的地方碰上难处,想跟他借俩大洋,他都没借。他媳妇儿对他那叫一个好,给他洗脚铺床做饭,跟伺候小孩儿似的伺候他,他却爱搭不理,当没看见。这辈子的是是非非,一股脑儿全涌上来了。他使劲儿想让自己清醒点,想把这些事儿都说出来,他想从这儿开始,重新做人。 可奇怪的是,人人都夸他,说他是个大人物,是几百年才出一个的奇才,是他们这儿所有人的骄傲。好多人坐在旁边,看见他过来赶紧鞠躬。他说对不起,人家都说:“要不是您,我们早没命了!” 他见过和没见过的三十多代老祖宗,现在一个个排着队,跟开国际大会似的,每个老人都带着自己的儿孙和更小的后辈,一个个朝他点头打招呼。那些老祖宗都忘了辈分了,给他敬烟、敬茶、敬酒,请他上座,请他上炕,请他开口说话。他还没说话呢,老人们就齐声说他是最孝顺的人。孩子们“呼啦啦”一下子围住他,都来谢他,说他救了他们。当年他教过的学生,现在胡子都老长了,仔细瞅瞅还能认出几十年前的模样。一些以前抽大烟、赌钱、光吃不干活的懒汉,现在也都穿得体体面面的,都说他从来没干过那些不光彩的事。他问他们现在过得咋样,是不是很差劲?他们都说好得很。 那些失去亲人的,说没失去;那些一辈子没找上好对象、过得窝囊的,都说现在美满得不得了。他从来没寄过钱接济过的亲戚说:“您没寄钱正好,教育了我得自力更生。”而他那原配媳妇儿,现在美得跟个黄花大闺女似的,慢慢走过来,看着他那眼神,温柔得能掐出水来,就是他心里想了千万遍的那个样子。他心里舒坦极了,长长地出了口气,感慨自己这辈子过得真不赖,一件错事都没干过,哪方面都比别人强,别人想不到、做不到的,他全都做到了。他心里还偷偷笑话别人咋都那么笨。 过了桥,过了瀑布,又坐上大船在水上漂,后来进了宫殿,又从山上滑下去,再钻进石林、碑林,进了博物馆。出来以后,他看见了老家的人从老早以前到现在是怎么变过来的,一个一个的窑洞、草房,还有人们的穿戴,跟书上说的半坡时期差不多,人人都与世无争。再往前走,那地方美得,他这辈子脑子里、书上、画上从来都没见过,简直是仙境。 再走,又碰上村子里所有死了的人,几百年间的人全都出来拍手欢迎他。小姑娘们跳舞,小孩儿们献花,老头儿们摇着小旗子,大娘们端着好吃的,年轻媳妇儿们都害羞地瞅着他,看也看不够。我的天!几百年间死了的人,成千上万张脸,他居然都见过,全都能叫上名字,连辈分都弄得清清楚楚。 走到这儿,他觉得有点累了,就往苜蓿地里一躺。马上就出现了一张摇摇晃晃的床,他也不知道咋就上去了。上去以后,树上“啪”地掉下来一个黄澄澄、红扑扑、软绵绵的甜杏,正好掉进他嘴里,吃得满嘴都是甜香味儿。鸟儿“扑棱棱”地扇着翅膀,在他头顶上打转。一百个、两百个光屁股的小小子儿,叫喊着,拿着风车朝他跑过来,一下子就把他围住了。他假装生气,吼了一声,还要抬手去打,一抓,抓住了一个软乎乎、胖墩墩的小家伙,可爱得不行。他也变得跟小孩儿一样大了,拉着那个小家伙,吆喝着跑进了一片密密麻麻的桃林里,一人抱了一个跟奶包一样大的桃子,撒腿就往远处跑。 他心里琢磨,自己明明干了那么多错事,为啥这儿的人一点儿都不计较,好像啥事儿没有一样,他们都快活得一点负担都没有。他得罪了那么多人,一个抱怨的都没有。他也算是干了点事儿,可家族里所有死了的老前辈都跑来夸他,都欢迎他到这儿来。这就是老家吗?这就是他心里憋了三十年的不痛快吗?他本来以为老家的人肯定都死脑筋,认死理,会狠狠地记着仇。他以为自己修养好、境界高,可到了他们跟前,自己倒像个小学生,像个刚出生的娃娃。他又马上想,这肯定是做梦,是梦里的天堂,是人世间根本不存在的世外桃源。他想跑,可两条腿软得跟面条似的,瘫在床底下起不来。刚才一幕幕走过的景象又出现在眼前,真真切切的,他陷在了一个从来没去过的仙境里。 前边有个台阶,铺着红地毯,通向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他想迈上台阶,进到里头去,给他那些学生和所有的人讲讲:要好好做人。他现在一点儿负担都没有了,人生好像翻开了新的一页,以前的那些事儿都过去了。有那么多人陪着他,给他当榜样,给他力量和智慧。他把腿抬了又抬,脚能离开地面,可就是迈不到台阶上去。 他的脚到底抬了多少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只觉得脚很轻,腿很软,好像没长筋骨似的。他觉得自己像在演电影,放慢镜头,越是想把心里话说出来,越是想赶紧到能报答大伙儿的岗位上去,那路就越远,越是去不了。 “咯咯”一声鸡叫,他醒了。 原来啊,他就在离老家屋子十几步远的一块苜蓿地里。地边上有个三尺高的土埂,是前几年村里人修的。他迈了无数次步子都没迈上去的“台阶”,就是这个土埂。他在那块也就十来米见方的苜蓿地里转悠了大半夜,感觉好像走了几千里几万里路似的,其实就是在原地打转。半人高的苜蓿都被他踩平成了一块场子,满脚都被绿色的草汁染透了。 这就是那“迷魂草”,被他给踩着了。踩着了,就是这种感觉。人踩了“迷魂草”以后,身上就多了几分神气,几分仙气,也还有几分人气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