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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冲动的下场!”江苏南通,一对小两口在家因为生活琐事吵架,女方为泄愤,居然

“这就是冲动的下场!”江苏南通,一对小两口在家因为生活琐事吵架,女方为泄愤,居然从18楼扔下两辆儿童车。最终,法院判了!

无论是情侣还是夫妻在一起过日子,难免会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但再生气,也不能突破底线触犯法律。

而江苏南通这名女子,就因为和同居男友吵架,一时怒火攻心,做出了害人又害己的荒唐事。

事发当天上午,张某和男友李某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起了争执,你一言我一语,越吵越凶,语气越来越冲,谁也不肯退让。

李某不愿继续僵持,便主动负气乘坐电梯离开了小区。

男友一走,屋子里只剩下张某一个人,心里的怒火却一点都没有消散。

于是,在冲动之下,她完全失去了理智,走到18楼的小区连廊边上。

看着走廊里摆放的两辆儿童自行车,她直接抬手从18层高空扔了下去,正好砸中了楼下花圃旁停放的一辆电瓶车,导致电瓶车车头严重受损。

经相关部门鉴定,这辆电瓶车的受损价值为500元。

事发之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定,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高空抛物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的确,从法律层面来讲,《刑法》明确规定,高空抛物罪并非只有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才构成犯罪,只要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就符合入刑标准。

张某明知18楼属于高空,抛掷物品会威胁楼下不特定多数路人的安全,却仍故意为之,即便最终仅造成500元损失,也属于情节严重,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最终,法院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款3000元。

除此之外,张某还需承担电瓶车的相应赔偿责任。

不得不说,张某的行为实在是太冲动了!

和男友同居相处,磕磕绊绊在所难免,有矛盾可以好好沟通、冷静处理,又何必要拿公共安全撒气呢?

如今,人生的道路上有了刑事案件的污点,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以后的子女,都会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又真的值得吗?

再者试想,她砸中的仅仅是一辆电动车,如果当时砸中人怎么办?酿成这样的后果,她又真的能承担吗?

张某的经历同样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一时的怒火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所以说,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让情绪冲昏头脑。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注:图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