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2015年2月9日,湖北咸宁,一位曾经不可一世的“四川首善”、身家400亿的福布

2015年2月9日,湖北咸宁,一位曾经不可一世的“四川首善”、身家400亿的福布斯富豪,迎来了他生命的终点。
他就是刘汉。
这个案子最讽刺、最具警示意义的地方,或许还不是极端暴力本身,而是一个满手血腥的罪犯,却偏偏要披上“慈善家”和“民营企业家”的外衣,甚至一度以为自己真的就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救世主了。
究竟是谁给了他这样的错觉?

时间倒回两年多之前。
2013年3月13日,刘汉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抓。
被抓前,他有一系列显赫头衔:包括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四川省政协常委,还有广为人知的“四川首善”之名。他大概做梦都没想过,自己竟会以这样狼狈的方式被带走。
仅仅几天后,3月17日,他那在广汉当地躲藏了整整四年、却总能化险为夷的亲弟弟刘维,也随之落网。

说起刘氏兄弟的案子,缘起是2009年那起震惊全国的“1·10”广汉街头枪杀案。
当时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茶铺前,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被人持枪杀害,横尸街头。
这起大案的幕后主使,正是刘汉的弟弟刘维。
随着公安部挂牌督办、步步深挖,尘封多年的血案浮出水面——这个黑社会犯罪团伙先后背有八九条人命,犯了20项罪名,可谓恶贯满盈。
那么,这样一位在当地手眼通天、风光了二十年的风云人物,被押进法庭之后,又是个什么样子呢?
庭审期间的刘汉,很丑陋地上演了一场长达140分钟的“最后公演”,把商人的狡诈和所谓“精英”的傲慢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法庭上,他对窝藏、包庇罪之外的其他所有指控几乎一概否认,只承认“出于亲情,包庇过自己的亲人”。
他辩解的逻辑十分荒诞,甚至带着点居高临下的可笑。比如当公诉人出示证据,指控他为了垄断砂石市场、霸占一个河段的采砂权而进行非法勾当时,刘汉断然否认,还在庭上相当狂傲地说:“你们把我贬得这么低?(我会)为了一个砂场几百万元去做违法犯罪的事吗?你们把我刘汉看得这么可怜吗?”但紧接着他话锋一转,又失落地补充了一句:“现在我确实有这么可怜,而且可怜得多。”

这就是刘汉在法庭上的典型诡辩套路:他极力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不在乎“小钱”的上流社会大亨。当公诉人证实他开设赌场、在牌局中高额放贷抽头渔利上百万元时,他竟振振有词地辩解:“我是一个企业家,我要脸的!我会为了那几十万元钱开设赌场?”他甚至举例说自己曾经陪朋友玩牌,因为对方喝了酒他没喝,赢了上千万也大手一挥“不作数”,理由是不能坏了自己的“名誉”。你看,他从不正面回应公诉人的证据,而是不断强调“钱是小事,名誉最重要”,活脱脱把法庭当成了标榜自己“商业道德”的讲台。
他还辩称自己根本不懂包庇弟弟是犯罪,说打那个让警方放人的电话,也只是为了让弟弟回家吃顿团圆饭。这种姿态,往轻了说是避重就轻,往重了说,就是在用他过去那套“权钱遮天”的逻辑,公然蔑视法律的公平。

然而,再精妙的谎言也无法永远掩盖真相。
随着身边人一个接一个地当庭指证,那些所谓的“至亲”与“手足”纷纷倒戈,刘汉的心理防线开始出现裂痕,他最狼狈的时刻也接踵而至。
庭审中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当曾经跟了他17年的手下“小弟”孙华君出庭作证,详述刘汉指使其“把人做掉”的内幕后,坐在被告席上的刘汉再也无法强装镇定,多次语塞。
出人意料的是,证言完毕,孙华君这位承认了罪行的小弟,竟突然在庭上开口讥讽起刘汉来:“汉哥,我觉得是男人就要面对。”
刘汉听到后,只剩尴尬无语。
那个场面,没有电影里渲染的黑道兄弟情,只剩下众叛亲离。

对刘汉而言,最致命的一击来自他的亲弟弟刘维。
在4月16日的庭审中,当弟弟刘维亲口揭开那些血淋淋的犯罪事实时,刘汉彻底失控,在法庭上多次失声痛哭。他哭着对刘维说:“不管你对我有怨恨,你是我亲兄弟,如果不能升天要下地狱,哥哥一定陪你。”
这句话充满了矛盾和冲击力——一个被指控组织杀人、背负数条人命的“黑老大”,竟在这一刻谈起了地狱和陪伴。也许在那一瞬间,他意识到自己不仅输了官司,更输掉了作为家族长子最后的体面。
为了能求条生路,刘汉在最后陈述中再次落了泪,反复表示自己对法律无知,口口声声说:“我到案以后,(我才意识到)那个时候我有多坏,为什么那样子糟蹋钱……我要为我自己的违法行为道歉。”他拼命悔过,试图用眼泪和道歉换取一条活路,祈求法律的怜悯。

但法律的尊严,从不会因为眼泪和临时抱佛脚的忏悔而打折。
在此之前,刚被押解到咸宁受审时,狂妄的刘汉曾放出狂言:“我的案子不是你们的事,你们湖北办不了我这个案子。北京把我没办法。”
疯狂是覆灭的前奏,死到临头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猖狂的话,仅凭这一点,他的下场就已经注定了。
2015年2月9日,刘汉被执行注射死刑。据说,行刑前,他满脸惊恐、神情恍惚,那是一种极度怕死又不得不死的复杂情绪的杂糅,虽说人性都是惧死的,但刘汉临死前的“怂”,很能说明他此前所谓“辉煌”是多么的廉价,他只是侥幸有过钱,但绝算不上一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