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没给一丁点面子,反手架空美国制裁,“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具体意味着什么?首当其冲的是国际银行,将陷入“违反美国法”或“违反中国法”的两难境地,以前怕美国制裁,现在完犊子,必须面对中美法律“二选一”。中国近期出台的《反外国制裁法》及相关配套措施中,明确要求中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某些外国制裁措施(特别是针对中国的单边制裁)。
这一表述具有强烈的法律效力和政治信号意义,其核心在于**系统性架空美国长臂管辖的域外效力**,并迫使国际金融机构在中美法律冲突中面临“二选一”的极端困境。以下从法律实操、指中国法律不承认特定外国制裁的合法性,视其为无效。例如,美国依据国内法将中国某实体列入“实体清单”,中国法律拒绝承认该清单在中国的法律效力,该实体在中国境内的法律地位不受影响。
禁止中国境内的机构(尤其是银行)配合执行外国制裁。若美国要求国际银行切断与中国被制裁企业的业务,该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必须拒绝执行,否则可能面临中国法律的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不服从外国制裁指令,甚至可能通过“不可靠实体清单”等手段惩罚遵守外国制裁的企业。这意味着企业若因遵守美国制裁而损害中国利益,可能被中国列入黑名单并遭受反制。
中国通过立法将外国制裁“非法化”,并赋予自己域外管辖的对抗权——即中国法律可约束境外行为(如国际银行对华业务),形成与美国的“管辖权对冲”。国际银行若违反美国制裁(如继续为被制裁中国实体提供服务),将面临美国监管机构的重罚(如 forfeiture、切断美元清算通道)。 若执行美国制裁而拒绝服务中国实体,则违反中国《反外国制裁法》,可能被中国处罚甚至逐出市场。
银行被迫在两大市场间“站队”,但任何选择都将导致重大损失银行可能尝试将中国业务与全球系统物理隔离(如设立独立法人、本地化数据),但成本极高且难以完全规避风险。过去银行可通过“中国子公司不遵守美国制裁”的灰色地带操作,如今中国法律明确禁止,灰色空间消失。2022年昆仑银行因处理伊朗贸易被美国制裁,但中国法律保护其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凸显这种冲突已现实化。若大量国际银行为规避风险收缩对华业务,
可能削弱SWIFT和美元跨境支付效率,倒逼中国加速推广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银行可能被迫建立“双轨合规体系”,增加运营成本,最终传导至全球贸易融资成本上升。挑战美国金融霸权核心工具美国长期依赖“美元霸权长臂管辖”组合拳(如冻结外汇储备、切断银行通道)实现外交目标。中国通过法律反制,直接攻击该体系的合法性基础试图削弱美国制裁的威慑力中国以“法律武器”替代单纯外交抗议,
为其他国家提供对抗单边制裁的范式(类似欧盟《阻断法案》)降低对美依赖。中国与沙特、阿根廷等国的本币结算协议已具雏形。过去全球化由西方制定规则(如WTO、金融制裁机制),中国通过“对等立法”参与规则重构,标国际秩序从“西方制定-全球遵守”转向中美可能进入“制裁-反制裁”循环:美国扩大“次级制裁”范围(惩罚与中国被制裁实体交易的第三方),
中国则扩大“不可靠实体清单”并推出《反胁迫法》等新工具。银行可能按行业划分合规标准(如消费品贸易可谨慎操作,半导体贸易则严格隔离)欧盟、东盟等将被迫选边,但可能推动“中间路线”(如建立仲裁机制、多边支付系统)。中国出口商可能面临双重审查美国买家担心次级制裁而拒购,中国法律又要求企业“不配合外国制裁”,导致贸易谈判复杂度剧增。企业需同时配备中美双方法务团队。
国际银行的“二选一”困境,本质是中美制度性冲突的缩影美国试图维持基于联盟的霸权秩序,中国推动基于主权的多极秩序。短期内,企业将承受合规成本飙升、市场分割的痛苦;长期看,全球金融体系可能分裂为美元区、欧元区、人民币区但完全“脱钩”因经济相互依赖而难以实现。中国的“三不得”并非要彻底消灭美国制裁,而是提高其执行成本、压缩其适用范围,
迫使美国在制裁中国时付出更高政治经济代价。这一策略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三点中国能否提供替代性金融基础设施(如CIPS的全球接受度)其他国家是否追随中国立法反制美国美国是否调整制裁策略(如重点打击“中国军事融资”而非全面贸易)金融武器化已不可逆转而中国正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塑造规则——这或许是“百年变局”中最深刻的转折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