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工龄因工失明,竟被公司设“考勤陷阱”恶意开除!法院终审判了:赔20万
这是一场让无数人怒不可遏的“卸磨杀驴”。武汉一名为公司奉献了整整26年的女员工,因工导致完全失明后,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反而被公司精心设计的“考勤陷阱”恶意辞退。近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令其赔偿王女士20万余元,戳破了部分企业为规避责任无所不用其极的丑陋嘴脸。
事件的主人公王女士,1997年便入职了这家科技公司,把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全部献给了企业。工作期间,她的视力不断恶化,最终不幸因工导致一级残疾,彻底失去了光明。2023年2月,公司主动与王女士协商,提出将她的月薪从8450元降至3300元,同时明确免除她的考勤义务,只需每月提交病休申请即可。
这份看似“人性化”的安排,实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骗局。在双方按此约定履行了近一年,王女士彻底放下戒心后,公司的獠牙终于露了出来。2024年1月15日,公司毫无预兆地突然通知王女士,要求她必须通过公司门禁打卡考勤,却自始至终故意不告知她具体的打卡地点。
对于双目失明、行动不便的王女士来说,独自找到陌生的打卡点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多次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公司请求明确打卡位置,希望能协商出适合她的考勤方式,但所有的诉求都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应。
接下来的4个多月里,公司一边对王女士的求助视而不见,一边一丝不苟地记录着她的“缺勤”情况。2024年5月8日,在攒够了所谓的“证据”后,公司以“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王女士的劳动合同。
面对这一荒唐的结果,王女士愤而申请劳动仲裁,然而仲裁阶段仅支持了她要求出具离职证明的请求。不甘心的王女士选择继续上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在明知王女士为一级视力残疾、无法独立完成门禁打卡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此前双方达成的考勤约定,且拒不履行告知和协助义务,其行为明显具有恶意。公司所谓的“长期旷工”,完全是其人为制造的结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公司向王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20万余元。
判决结果公布后,迅速冲上热搜,引发全网公愤。无数网友为这位老员工的遭遇感到心疼,怒斥公司的行为“毫无人性”“吃相太难看”。“26年的兢兢业业,换来的却是卸磨杀驴,寒了所有打工人的心”“这哪里是考勤,分明是故意刁难,就是想一分钱不赔把人赶走”。
也有不少法律人士指出,此案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它明确告诉所有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制造“陷阱”来逼迫弱势员工离职的行为,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同时,这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20万元的赔偿,或许无法完全弥补王女士26年的付出和所遭受的不公,但它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也给了所有打工人一丝慰藉。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不能建立在压榨和抛弃老员工的基础之上,尊重劳动者、承担社会责任,才是长久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