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 5 月 1 日致函国会宣称美伊敌对行动已经落幕,实则刻意钻美国《战争权力法》规则漏洞,以此规避总统未经国会授权动用军事力量的 60 天法定时限,一边对外宣告行动收尾规避法律约束,一边又坦言美伊之间的局势博弈与潜在战事远未真正落幕,尽显美国政坛为行政权限周旋、用话术规避制度约束的现实套路。
可能很多朋友看到这句话会有点懵,怎么一边说敌对行动结束了,一边又说战事可能没结束?其实这不是特朗普自相矛盾,而是他玩的一场“文字游戏”,核心目的只有一个——绕开美国法律的约束,保住自己对伊朗动武的主动权。
先跟大家说清楚这个“60天期限”到底是什么。根据美国1973年通过的《战争权力法》,总统如果未经国会授权就动用军事力量,必须在60天内要么停止行动,要么向国会申请授权继续作战,最多只能再延期30天,而且这30天还只能用来撤军,不能再搞进攻性行动。
那这个期限是怎么来的?时间线很清晰,特朗普政府在3月2日正式通知国会,对伊朗发起了军事行动,从那天算起,60天的期限正好在5月1日到期。也就是说,到了5月1日,特朗普要么就得停手,要么就得求国会点头,让他继续对伊朗动武。
但特朗普显然不想这么被动,所以才在5月1日当天致函国会,宣称美伊的敌对行动已经“结束”。他在信里解释,自己早在4月7日就下令停火两周,之后停火又延长了,这段时间美伊之间没有发生交火,所以从2月28日开始的敌对行动,现在已经结束了。
这话听着没毛病,但稍微琢磨一下就会发现漏洞。所谓的“敌对行动结束”,只是特朗普自己的定义,实际上美国对伊朗的封锁压根没停,霍尔木兹海峡的通航至今还受阻,美军在中东的军事存在也没减少,甚至就在他发函的前一天,美国防部长赫格塞思还在国会作证,明确表示停火4月8日生效,意味着60天期限“暂停或中止”,本质上都是为了绕开法律约束,而且这一说法还遭到了民主党籍参议员的反对。
更有意思的是,特朗普一边说敌对行动结束,一边又补充说“这场战事可能远未结束”,还强调伊朗对美国和美军的威胁依然很大,国防部还在调整中东的军事部署,应对伊朗及其代理人的威胁。
这就很明显了,他说“结束”,只是为了应付法律期限;说“远未结束”,是为了保留继续对伊朗施压、甚至动武的权利,两头都想占。
其实特朗普这么做,也是被逼到了墙角。一方面,国内的压力越来越大,民主党正瞄准中期选举,借伊朗战事对他发起政治猛攻,一直盯着他未经国会授权就对伊朗动武的事,指责这是“违法”行为,还提交了10项限制总统战争权力的议案。
甚至众议院民主党籍议员提交了6项针对国防部长赫格塞思的弹劾条款,指控其犯有战争罪、滥用职权等,就是想借这件事打击他的执政根基,不过由于共和党在参众两院占据微弱多数,相关议案和弹劾动议暂未通过。
另一方面,美国民众的不满情绪也在升温。随着美伊对峙持续,油价上涨、通胀加剧,反战情绪持续蔓延,最新民调显示,超过六成的美国人不认可特朗普的执政表现,还有64%的人对他的伊朗政策缺乏信心,约七成美国人担心对伊军事行动会导致汽油价格上涨。
反对这场战争的人也远远多于支持者,大家都不想被拖入一场无休止的冲突里。特朗普心里清楚,要是真的硬着头皮不遵守《战争权力法》,只会让自己的支持率再跌一截,影响后续的政治布局。
还有一个关键背景,就是美伊的谈判陷入了僵局。事实上,伊朗已于4月30日就通过巴基斯坦向美国转交了最新的谈判方案,并非特朗普发函的同一天,特朗普在5月1日明确表示对这份方案“不满意”,说伊朗虽然想达成协议,但拿出的方案还不够有诚意。
不过他也没把话说死,承认美伊现在通过电话谈判,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还说自己听取了美军中央司令部关于军事选项的最新简报,有军事升级和达成协议两个选项,但“更愿意达成协议”。
而且从军事部署来看,特朗普也在做两手准备。当地时间5月1日,美国官员证实,美军最大的航母“福特”号已离开中东,这艘航母此前曾参与针对伊朗的军事行动,它离开后,美军在中东地区部署的航母打击群从三个减至两个,“林肯”号和“布什”号依然留在当地,美军在中东的驻军也没有大规模撤离。
这说明美国并没有真正撤军,只是在调整部署,既想缓和一下局势,又不想彻底失去对伊朗的威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