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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奸骂小人,何罪之有? 网络舆论场中,民众痛斥赵高、秦桧等历史奸佞,鄙夷现实里

斥奸骂小人,何罪之有?

网络舆论场中,民众痛斥赵高、秦桧等历史奸佞,鄙夷现实里搬弄是非、背信忘义的小人行径,是根植于中华文化的道德坚守,是普通人明辨善恶、弘扬正气的朴素表达,完全在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范畴之内,正当合理,无可非议。

忠奸自有史论,善恶自有公心。唾弃奸邪、鞭挞丑恶,推崇正直坦荡,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价值共识,更是社会风气向善向好的必然体现。这种正向的舆论抒发,净化社会环境、传递人间正气,与所谓“恶意攻击、抹黑伟人”没有丝毫关联,纯属风马牛不相及。

然而,少数人却脱离事实、无视本意,仅凭主观臆断妄自揣测,将大众斥奸讽恶的正常表达,强行曲解、无限上纲,随意扣上政治帽子,甚至公然叫嚣要求严厉惩罚。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常理人情,更是公然践踏宪法精神、破坏法治原则,必须予以严厉驳斥。

我国宪法明确保障公民合法言论自由,严禁以主观脑补代替客观事实、以个人偏执绑架公共舆论。合法的是非评判、善恶表达,理应得到尊重与包容;而那些无端猜忌、罗织罪名、煽动打压的言行,本质是文革遗风作祟,妄图用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制造人人自危的舆论恐慌,寒了坚守正义、抨击丑恶的民心。

法治社会,评判言论的唯一标准,是法律与事实,而非个人的过度解读与偏执联想。捍卫立场,绝不能沦为乱扣帽子的借口;坚守原则,更不能变成打压异见的工具。任何违背宪法、脱离法理的无端上纲、妄议严惩,都应当受到坚决抵制。我们必须守护公民合法的表达权利,让正气得以伸张,让理性回归舆论,绝不容许文字狱式的歪风邪气卷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