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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霍州这事太离谱!5月1日报道,一对老夫妻私自把 39 只羊赶到别人承包的玉米

山西霍州这事太离谱!5月1日报道,一对老夫妻私自把 39 只羊赶到别人承包的玉米地里啃食庄稼,万万没想到羊群一夜之间全部离奇死亡,直接造成近六万元的经济损失。老两口悲痛又气愤,一口咬定是地块承包人故意下药害羊,可对方坚决不认账。地里没有监控留不下证据,民警调查也束手无策,拖了整整两个月,外出打工的子女无奈网上发帖求助,这损失到底该谁来承担?

你问我怎么看?搁我也咬定是承包的人干的。

六十多岁的老农民,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羊就是他们存折,39只养了大半年,眼瞅着能换钱了,一夜之间全口吐白沫死在沟里,这打击谁能扛得住?

但我先把话说清楚——老两口有错在先。那片地是人家承包的,不是公共牧场,之前承包人就口头劝阻过,双方还起过争执。私自赶羊进去啃秸秆,搁法理上就是侵权。可问题是,承包人的回应方式,太过了。不是口头警告,不是找村干部调解,而是直接在地里撒剧毒农药。2024年9月甲拌磷就被国家禁用了,2026年初还能出现在田间地头,这是明知故犯。

更值得琢磨的,是那份“寸草不留”的杀心。

一百多亩地全撒了药,覆盖范围之广、执行力之强,不像对付一时疏忽溜进来的羊群,反而更像早有设计的清除计划。老人女儿在视频里赌咒发誓,说自家羊进的是收割完的荒地,根本没庄稼可啃。这话如果属实,承包人在毫无作物的空地上大规模投放违禁农药,性质就特别拧巴——你的合法权益到底被侵犯了多少?值得你下这么重的手?

老两口当然是倒了血霉。事发后,承包方态度强硬,死不认账。地处于野外,没有任何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警方调查两个月,连固定线索都没抓住。调查也碰上了连环跟头——办案的三教派出所直接合并到了大张派出所,连个固定电话都找不到,新所民警接手时说案子压根不清楚。层层叠叠的梗阻把证据断链拉成了死局,农户底层的维权路被人设下来的现实高墙直接堵死。

这时候,女儿发的那句“不求炒作不求同情,只求给39只羊一个说法”,戳中了很多人的心窝。

细究双方过错,这条链条并不简单。农业农村部三令五申禁用甲拌磷;《刑法》规定,在田地里投毒,若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全国法院见过太多类似案子:河南社旗县,王某看到自家麦苗被邻居家羊啃食,心生怨恨,把拌有甲拌磷的玉米粒撒在麦地里,最终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个前车之鉴,跟山西霍州这桩悲剧,何其相似。

但咱们也别忽视,老两口私自将羊赶入承包地放牧,放任39只未经隔离的家畜大面积啃食残留秸秆,本身就违反了田间管理规定。如果承包人事先警告过,老人家明知故犯,则属于重大过失,即使打官司要求赔偿,法院也会酌情减轻对方责任。

从法律角度推断,如果这案子上了诉讼,法院适用《民法典》第1245条,首先评判谁对羊的死亡承担直接责任。如果鉴定确认羊确实是误食了地块中的甲拌磷致死,那么承包人在自家地里投毒,是直接侵权方。但老两口擅自进入他人承包地,未加看管的放牧行为,同样是不折不扣的过错方。

问题是现实里的难堪在于,承包人不认账,鉴定只能证明羊中了药,证明不了药是谁撒的。农村地区农业执法短板明显,这半年环保与农资监察配比人手吃紧,往耕地投毒的案底易发难查。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连嫌疑链条都构建不齐整,两个月一拖就拖成悬案,民警就算想查,缺乏突破性线索也只能原地打转。

其实这件事最刺痛我的,是小羊羔等着母羊喂奶的那一幕。女儿发帖里写到,“那些没断奶的小羊崽,还在家里等着它的妈妈回来”。39只大羊死了,剩下的这批小羊根本活不成,等于两代人一年白干。

这不是个例。牧农矛盾在农村属于顽疾。各地法官在类似案件中主张过按过错分担损失,比例从三七开、五五开到七三分不一而足。如果承包人事先把药撒在地里,再立警示牌,劝阻不听,法院判决结果才可能接近承包户0责任,可他偏偏选的是不沟通、不警告、不树牌,直接埋下毒的暗桩。情与法、理与人,扣得死死的。

我们该心寒的不是一桩农村纠纷,而是明明一桩事实清晰的连环侵权,活活被基层治理中的失明与失语,拖到老人哭肿眼、女儿哭无声。权利要靠规矩守护,而不是靠哪一方先把对方置之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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