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以参与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五家中国企业实制裁,中国商务部发布阻断禁令,规定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的制裁措施。
美国以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制裁五家中国企业,中国商务部随即发布阻断禁令,明确要求国内企业“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方制裁措施,这一强硬反制标志着中美经济摩擦已从关税与科技领域,延伸至长臂管辖这一更具法律对抗性的前沿阵地。阻断禁令的法律逻辑清晰且坚定:美国单边制裁缺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本质上是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与他国主权之上,中国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国企业的正当权益。从实际效果看,这道禁令既是为被制裁企业提供法律盾牌——使其在国内免于因遵守美国制裁而陷入违法困境,也是对第三国企业的警示:在中国市场运营,就必须尊重中国的法律立场。更深层的变化在于体系对体系的较量。以往,美国金融制裁之所以威力巨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全球企业普遍选择“合规性屈服”。而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阻断法令的出台,等于为跨国企业提供了另一套合规选项:要么放弃中国市场去满足美国要求,要么依据中国法律继续与中方合作。这种二元合规格局一旦形成,将从根本上削弱单边制裁的绝对效力。当然,实际执行中存在风险点,尤其是在美元清算与国际金融体系中,企业可能面临两难选择。但商务部此次发声表明,至少在法律和政治层面,中国已决心不再被动承受外部制裁的溢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