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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两年花男友96万,分手后男方要求退还,女子喊冤:我的贞节怎么算? 女子怎

恋爱两年花男友96万,分手后男方要求退还,女子喊冤:我的贞节怎么算?

女子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追着自己喊“丈母娘”、承诺“你辞职我养你”的男人,在分手后会拿着厚厚的转账记录,把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花掉的近百万。而更让她崩溃的是,法院最终判她返还86万,她瞬间从被宠爱的女友,变成了负债累累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女士,1994年生,身高1米7,白净漂亮,条件不算差。于先生,杭州人,离异,比她大一岁,身高1米65,条件普通,却对她一见钟情。

在2017年的一次聚会上,于先生对徐女士展开了猛烈追求。一开始徐女士觉得两人不合适,直接拒绝了他。可于先生没放弃,不仅嘘寒问暖,红包转账更是从不手软。

真正让徐女士动心的,是2018年7月19日的一笔11万转账。于先生说,这钱代表“一心一意”,也正是这笔钱,让徐女士点头,正式和他确立了恋爱关系。

确立关系后,于先生在金钱上的大方更是变本加厉。43个微信红包,合计29万多,备注从“七夕快乐”到“宝贝先用着”,甚至连“报销十杯奶茶”都要转5200元;

2018年跨年,他直接刷卡40多万,买了一辆宝马车送给徐女士,登记在她名下;他甚至对徐女士说:“上班那么辛苦,不如辞职,我养你。”

徐女士被这份“偏爱”冲昏了头,果断辞掉工作,一门心思在家陪着于先生,以为自己遇上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这段看似甜蜜的关系,只维持了两年。2019年10月,两人因为琐事争吵,徐女士一气之下提出分手。

一开始于先生还在挽留,可看到徐女士铁了心要走,他终于说出了那句最伤人的话:“分手可以,把我这两年为你花的钱都还回来。”

粗略一算,两年里于先生前前后后为徐女士花了95万多,他只要求返还86万,剩下的算是“感情损失费”。

可徐女士直接炸了:“这些钱都是你自愿给的!谈恋爱的时候没人逼你,现在分手了凭什么要回去?”她更委屈的是:“我这两年付出的青春和真心,还有我的贞节,这些都不是钱能衡量的!”

协商无果后,于先生直接把徐女士告上了招远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所有转账记录和购车凭证。

他的理由很明确:这些钱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不是恋爱中的“随手花掉的零花钱”。

法院一审审理后,采信了他的说法:大额转账和宝马车,明显超出了普通恋爱赠与的范围,结合聊天记录中他称呼徐女士母亲为“丈母娘”、多次提及拜见家长的内容,足以证明这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今两人未登记结婚,条件未达成,徐女士理应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徐女士返还86万元。

徐女士不服判决,立刻提起上诉。
她的理由很简单:“我们只是普通情侣,没订婚没求婚,连双方父母都没见过,哪来的婚约?这些钱就是他自愿送的,凭什么要还?再说宝马车我开了一年多,早就贬值了!”

可于先生在二审中提交的补充聊天记录,彻底击碎了她的辩解。记录里,他多次称呼徐女士的母亲为“丈母娘”,还反复问徐女士什么时候能一起去拜见家长。虽然最终没去,但足以证明,他的大额支出,都是奔着结婚去的。

如今,徐女士没了工作,还背着86万的巨债,成了身边人嘴里的“拜金女”。可她并不打算妥协,声称要搜集证据启动再审,势必要和前男友硬磕到底。

而当初那个大方送钱的于先生,也早已对这段感情心灰意冷。他说:“我要是只是谈恋爱,根本不可能花这么多钱,这些钱都是为了结婚做铺垫。”

这件事传到网上,评论区吵翻了天:
有人说,男方当初自愿给的钱,分手了再要回去太没风度;也有人说,96万不是小数目,分明是打着恋爱的旗号骗钱,女方活该。

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