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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会满现象”十点思考

前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终于被查处了,真实的时间跨度,从案发到正式带走,长达5年。经过8个月收网调查,已查实一系列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的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推诿卸责。

从易会满2024年2月被免职,再到2026年9月被正式带走调查,又到今年4月公布案情,至少引发了如下10点思考:

第一,只要有案件线索,就可以查个水落石出。易会满在违规上市、利益输送、对党中央阳奉阴违上,早有征兆,但他以及他身边人的确在“相互守护”,规避查处。不仅易会满案,其他监管干部案件也是如此。但只要有线索,有雷霆之力,就可以查个水落石出。

第二,掩盖罪责,阳奉阴违,是恶官的基本特征。易会满等恶官,长期经营势力范围,善于在小圈子里搞利益交换。对他们认为的“陌生人”十分冷漠,脱离、躲避人民群众。想方设法欺瞒上级,把自己操作上的错误都说成是执行上级指示和命令,推诿卸责,丧失应有的担当。

第三,违规使用行政资源打击批评者,背离监管者行为准则。在易会满大肆低质发行新股期间,不少专业人士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对于可能影响其官位的批评者,易会满表面做出倾听状,之后派出打手,设计冠冕堂皇的方法去打击报复。对于不可能影响其官位的批评者,则直接打击报复。易会满违规使用行政资源,打击报复专业人士,应予系统性问责。

第四,“跨部门助力”易会满的庸官,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监管环境。资本市场是大家的、国家的,不是证监会的,更不是易会满的。专业人士指出资本市场监管问题,具有代表公众监督的作用,应当受到各方支持。在易会满“妒火攻心”、四处打压批评者的过程中,一些官员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阻止批评者行动,有的还采取行政手段压制批评者。更有甚者,有的官员帮助易会满“跨部门”打压批评者。这些干部助纣为虐,丧失党性原则,扮演了不光彩角色。

第五,只许赞美不许批评,恶化资本市场舆论环境。易会满时期,证监会甚至要求指定媒体不刊发证监会系统干部被依法查处的新闻,不刊发中央对证监会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报告等。对于低质量发行新股、机构与上市公司操纵发行上市价格、公募基金利益输送、节日和重要会议节点“砸盘”、量化交易泛滥等问题,长期采取封杀政策,不允许揭发。

而其在年度、半年度罗列的所谓“监管业绩”,至少三分之一是市场正常发展的结果,根本算不上监管者的成绩。这方面,尽管易会满已被查处,但遗毒、遗风犹在,应当引起重视。

第六,部分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问题,易会满应负主责。部分企业上市造假,易会满应该负主责。如,滴滴在没有完善备案程序、无视数据跨境风险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30日赴纽约上市;蚂蚁集团以互联网金融为主业,却以金融科技名义谋求上市,幸而在2020年11月上市前被叫停;浙江国祥改头换面试图闯关上市;阳光保险在2022年10月14日特殊时点被证监会核准上市。这其中奇奇怪怪的问题,如果严格依法监管,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是不可能发生的。

第七,证监会“小媳妇心态”完全是伪命题。每当中国资本市场遇到突出问题和矛盾时,总会有人说,证监会职权有限,很多事光靠证监会做不到。这种说法的潜台词之一,是把资本市场治理不善的责任推给别的部门,甚至推给上一级。我长年亲自参与证监会相关工作的体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证监会寄予厚望,按照法律规定也明确了职责,需要协调的问题也有畅通机制,所谓证监会自身决定不了某某事的说法,缺少事实依据。即便某个上市公司、某个投资机构“递条子”“私相授受”,也都是有监督渠道、报告渠道的。

第八,官员在任时也会“露马脚”,为什么没有人揭批。有网友留言:“在任的时候不可能没有漏一丁点的马脚,为什么不及时查处?”这话是对的,易会满不可能突然之间变质,那为什么带病提拔、带病做官呢?首先是恶官会采取种种办法规避查处,把责任推给别人(有时会巧妙推给中央),其次是官员身边一堆“既得利益者”,他们帮助恶官反制批评者,帮助恶官把责任推给别人,目的是“背靠大树多乘凉”。我在第四点中还提到,一些其他部门的官员,也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有恶行、恶言的官员予以极大的宽容,不敢得罪。

还有的网友说风凉话:“没查之前,你怎么不敢说呢?”事实并非如此,包括易会满、李云泽、范一飞等人,不是没有人指出他们的问题,只是社会上大多数人不知道而已。在有关部门确认相关腐败情况前,舆论场不发酵也是正常的。我认为,这种舆论生态没有什么不正常,因为:一个在任官员,必然有极强的自我保护机制,大多数人也不会聚焦他身上的问题;超前发现问题的、敢于直接指出问题的,只能是少数人;公众不应该指责这部分“少数人”,而应该指责那些不认真对待“少数人”的官员。

第九,充分认识我国资本市场的人民性、国家性、国际性。资本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风向标、定价器、竞赛场,牵涉到国家大计、民生大事、长治久安、国际地位,与家具店、服装店、水产品批发市场完全不是一回事。所以,我主张,把资本市场列入大金融范畴,而不是把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当作“两条腿”,资本市场兴,则金融市场兴。为此,对于证监会、交易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这些资本市场核心主体,必须全面考量,强化法律约束、市场约束、主体约束,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治理,没有第二条路。因此,证监会主席一职,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当然,这样说,并不是指其他岗位的部长就可以降低道德要求,而是,证监会主席必须经过更加严格的道德考量。

易会满搞迷信活动,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必然损害监管生态。其违纪违法行为被掩盖,更加损害资本市场“三公”生态。

第十,事出蹊跷必有妖,资本市场反腐败斗争必须持之以恒。反腐败斗争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遭遇重重阻力。一系列资本市场怪相背后,必然藏着各种腐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麻木,“上级没有表态我们怎敢批评正部级”的逃避,“部级干部干错事坏事,肯定有上级指示”的错觉,是反腐败斗争的敌人。资本市场建设是“国之大者”,必须坚持和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大义,不能让腐败分子腐蚀体制。凡是腐败分子,无论其藏身证监会、交易所,还是藏身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发现即打击。

时代需要担当者,资本市场需要吹哨人。如果谁都不担当,谁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中国资本市场就可能永远处于“低段位”,强大不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应当积极主动建设资本市场,给后人留下公平正义的完善体系、足以参与全球竞争的强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