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的彩礼里有欠条?
一男子连麦律师说他与相恋五年的女友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女友曾表示彩礼意思意思即可,男子母亲也承诺会让女方风风光光进门。订婚当天,亲朋好友齐聚一堂,仪式进行到送彩礼环节,男子的母亲将包着红包的红布绸交给准儿媳,称这是十二万的过门彩礼。
然而,当准儿媳当场拆开红包时,却发现里面只有一万块现金,另外还有一张由男子母亲手写的欠条,内容为欠儿媳妇彩礼款十一万整,婚后三年内结清。这意味着说好的十二万彩礼,实际上只有一万现金,剩下的十一万是欠条。
准儿媳及其家人当场生气的质问男子母亲为何言而无信。男子表示自己事先并不知情,事后询问母亲,母亲称家里手头紧,弟弟也快到娶媳妇的年纪,让他先将就一下,把媳妇娶回家再说。
男子认为女友在订婚仪式上当场拆红包让自家丢脸,可女友及其家人却觉得是男方家办事不地道,说好的十二万彩礼变成了一万现金加十一万欠条,无法接受这样的行为,于是提出退婚。
律师询问男子现在收入,为什么连十二万彩礼都拿不出,男子表示自己现在月收入约九千到一万元,在当地工厂做技术工作,他表示自己的工资大多补贴家用,因为父母年纪大了在家种地卖菜,没什么收入。他还称恋爱期间开销大,每周至少和女友出去吃一顿饭,花费三百到五百元,还有自己的社交开支,所以没攒下什么钱。
男子现在十分纠结,一方面觉得母亲的做法欠缺考虑,另一方面又觉得女友在订婚仪式上的行为让自家难堪,同时他想知道自己在恋爱期间为女友花费的钱财以及送出的见面礼、三金等,在退婚后能否要回。
律师指出他家在订婚宴上的做法欠妥,若真拿不出12万彩礼,应提前与女方家说明,而不是在订婚宴上搞那一出,丢脸也是男方家自己造成的,不能把责任推给女方。同时,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支出,分手后一般不会被要求返还,男子若想追回彩礼,正常来说因为双方没有结婚,可要求女方返还,但欠条的兑现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婚前承诺的婚后兑现的情况也很少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