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批过度请示,归根结底要问为什么要请示。基层的核心职责就是执行,所有标准、方向和考核权都掌握在上级手里,既没有定夺权,也没有拍板权。所谓“达标”,最终要靠上级认可。在这种权责不对等的格局下,基层不请示就无从下手,这不是态度问题,而是现实的生存逻辑。
一方面,事事请示是基层的自保机制。未经请示擅自决策,一旦超出上级意图或政策边界,出了问题往往由基层独自担责;而提前请示留痕,即便遇到变动也有依据可依,能极大降低履职风险。
另一方面,权责不对等才是根源。上级手握标准与考核大权,却要求基层减少请示、主动担当,但缺乏明确的权限划分、容错机制和稳定的考核标准,基层很难“放心”放手干。这种“上级定标准、基层背责任”的现状,自然导致基层不敢不请示、不能不请示。
说到底,解决过度请示的关键,不在于要求基层“敢担当”,而在于上级厘清权责、下放权限、稳定标准,让基层有章可循、有权可用、有责可担。否则,空谈作风,难改基层履职的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