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缺失,还是与不良资本“灯下黑”的勾兑,或是有着不可言说的秘密——还评抚仙湖演唱会事件!
2026年2月12日,澄江文旅局公布的 《依法分类处理意见告知书》(澄文旅处〔2026〕4号),是目前对抚仙湖演唱会事件中唯一的地方官方定性。这份文件明确指出:
“1. 用地性质合法
举办演出的土地为政府或集体所有,是通过合作运营模式引入的临时性品牌演出活动,不存在永久用地行为。”
既然是“临时性品牌演出活动”,那为啥变成了“永久舞台+文旅综合体”?!
这是“澄江市文旅局”的监管失职,还是地方政府有些人与不良资本的利益勾连——“先上车、再买票”?!
现在就看“澄江文旅局”有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以及上级部门对其的追责!
还是那句话,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澄江文旅局”抚仙湖演唱会事件“难逃监管责任”,也让不良资本认识到——不要以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大家说呢?
抚仙湖演唱会 演唱会监管
